两会快评|​让快递柜成为住宅小区的标准配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5-24 16:29

5月23日,针对目前智能快件箱配套标准不健全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表示,各地政府要将智能投递设施等纳入小区配套建设,研究智能快件箱(信包箱)、驿站等末端公共服务有关政府定价范围,且要作为强制性标准与住宅楼房同步规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5月24日,央广网)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智能快递柜收费问题,以及物业拒绝快递柜进入小区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并引发了公众高度关注。对此,在网购和快递已经成为现代生活方式所不可或缺要素的背景下,有必要将快递柜作为住宅小区的强制性配套设施,进而打通快递物流业的“最后一公里”。

虽然说,快递企业及快递员应将快件投递到收件人指定的地方,但由于快递员工作的时间恰好是大多数收件人上班的时间。如此以来,很多快件将无法及时有效地投递,智能快递柜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痛点”。然而遗憾的是,一些物业基于利益等原因,拒绝快递柜进入,或者收取高额的场租费、代投费等费用,让快递终端业务难以持续发展。

但与智能快递柜在住宅区遭遇难进门,难布放不同的是,基本未见水、电、气遭遇进门难,入户难。主要在于,国家已将水、电、气等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列入建筑强制标准。做好水、电、气入户工程是开发商、建筑商的基本义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建筑规范》等规定,开发商、建筑商未完成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房屋不可能通过验收交付并上市销售。

假使消费者购买房屋后,发现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不符合强制标准、未入户到位,无法正常使用的,可以向开发商索赔,监管部门也将对开发商、建筑商进行处罚。也即,水、电、气工程已经属于住宅不可或缺的架构,是其天然的满足居住要求的组成部分。

相反,虽然快递柜也已成为人们满足网购需求所不可或缺的部分。对此,2018年国办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赋予了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公共属性,提出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强制性规定和罚则,开发商及物业没有设置快递柜的压力,却有借助强势地位收取场地费的冲动。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没有话语权的业主成了开发商、物业与物流企业博弈和斗争的牺牲品。在网购和快递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时,显然不能再让本来快速便捷的快递卡到物业那里了。

具体而言,应将快递柜建设纳入《住宅设计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与住宅楼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为确保规划设计前瞻性,避免出现“闲置的信报箱”尴尬,可借鉴“消防通道”模式,要求开发商、物业留下足够的快递柜空间,具体配置由入驻物流企业设计。并禁止物业收费,快递企业收取的超时费则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收益。进而实现多方共赢,让业主成为智能快递柜的受益者,而非各方博弈的牺牲品。

文/史奉楚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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