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12月11日了解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郁美净生产的3批次儿童爽身粉铅含量超标进行出处罚。天津市药监局对郁美净给予没收产品39441盒和违法所得4019.66元,并缴纳16078.64元的行政处罚。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3批次不合格产品批号分别为JDTLA、 BATLA和BHTLA,三个批次的数量分别为15000盒、13050盒和12000盒。
天津市药监局通报称,该局先后收到福建省药监局、山西省药监局、山东省药监局的通报函,称3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的产品被检出铅超标。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批次产品铅含量的检验结果为16到20mg/kg,超出标准规定的“≤10mg/kg”。
2019年8月12日,天津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郁美净方面提出复检,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最终,天津市药监局于8月19日对此立案调查。
经查,郁美净集团使用相同主要原料滑石粉共生产郁美净儿童爽身粉3个批次。其中,批号为JDTLA的15000盒,批号为BATLA的13050盒,BHTLA的12000盒。三个批次共生产了40050盒,已全部销售。
2019年10月14日,天津郁美净对其生产的批号为BATLA、JDTLA、BHTLA的化妆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完成召回工作。其中,批号为BATLA的召回13035盒;批号为JDTLA的召回14685盒;批号为BHTLA的召回11724盒。共召回39444盒。
天津药监局表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天津郁美净集团改正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产品郁美净儿童爽身粉39441盒;没收违法所得4019.66元;处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16078.64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