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20 16:38
6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办法的适用范围为郑州中心城区,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据悉,房票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安置是征收人比照货币安置、产权调换的政策,将计划安置的房屋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含住宅与非住宅,下同)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
办法指出,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计算后,由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8%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列入房票票面金额,同时以现金方式奖励被征收人3个月的过渡费。
被征收人可使用房票在所有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行选择,不限定于房票核发机构所在行政区域。被征收人使用房票所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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