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将于2026年5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依法履职,在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依法及时公正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联合制定了本司法解释。
他介绍,《规定》起草中,我们始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依法保护耕地提供司法保障。“两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人员和事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部署要求,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进一步明确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筑牢耕地保护的司法屏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两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依法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与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的关系,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审查、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违法占地查处职责的判决方式、行政赔偿责任的确定、从重处罚、从宽处罚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在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同时,注重保障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依法分类处置,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
三是坚持社会共治,遵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开展耕地保护工作,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发挥作用。《规定》起草中,“两高”多次征求立法机关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予有力指导,切实保障《规定》符合立法精神。同时,“两高”广泛听取有关行政机关的意见,特别注意司法与行政管理的职能区分,监督、支持有关部门依法行政,通过明确非法占用耕地行政法律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对新建违法建筑的制止权、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等内容,使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坚持依法解释和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司法实践需求。《规定》立足体现民法典、刑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三大诉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遵循立法本意,在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确保司法解释符合立法宗旨和目的,遵守司法解释制定规范,并将实践证明正确、有效、必要的处置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纳入司法解释。《规定》起草中,我们就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研,以回应实践需求,解决实践难题。对存在分歧的法律适用问题,如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混合过错”的处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注重听取各方意见,加强规范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切实为执法办案提供统一、明确的裁判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