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将于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在8月12日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雪皓提到:
上述《条例》是全国首个以地方法规形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将行政措施和地方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
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出现了乱检查、过多检查、任性随意检查,甚至逐利性执法的情况。这些乱象增加了企业负担,损害了当事人合法利益,同时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今年3月以来,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开展这一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对于海南来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意义重大。
建设海南自贸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
在7月23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委书记冯飞说,“我们真诚邀请全世界的投资者,到海南投资兴业,我们一定做好服务保障,让大家在海南办得成事、招得到人、发展得好。”
要办得成事、招得到人、发展得好,一流的营商环境是重要保障。
2018年4月,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到,海南要“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
规范行政检查,就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
政知君注意到,即将施行的《海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条例(试行)》,包括总则、组织行政检查、实施行政检查、企业权益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
上述《条例》,回应了企业的关切。
比如,近年来,海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仍有企业反映,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问题制约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为着力破解涉企多头、重复、低效检查问题,杜绝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任性检查,《条例》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统筹实施“综合查一次”、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实施非现场监管、加强数据归集共享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的频次。
《条例》提到,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更多适用非现场检查方式;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检查,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加强联合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中的不少举措已在海南落地推行。
比如,海南自去年7月推行“综合查一次”以来,全省累计推出3000余个“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累计统筹1.2万余个检查任务,通过计划撮合,合并发起455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检查7958次;自2025年1月1日全省正式实施“亮码检查”以来,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已完成1.8万余个亮码检查任务。
上述《条例》还专门规定了“企业权益保障”。
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应当尊重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等侵害企业及其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接受企业的馈赠、报酬、福利等”“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提供的检验、检疫、检测、技术鉴定等服务”“无正当理由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查封、扣押、冻结与检查事项无关或者明显超出检查范围的场所、财物等,违法责令停产停业”“以观摩、督导、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检查”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