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消防部门获悉,位于石景山和延庆的两家单位值班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违规现象,被依法处罚。
近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北京市消防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对石景山区某小区物业的消防控制室进行了随机抽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应答。随后,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一大队迅速行动,派出监督执法人员前往该小区进行实地核查。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小区物业的消防控制室仅有一名值班人员,违反了消防控制室的值守规定。经现场联系,另一名值班人员于10分钟后返回了中控室。
针对这一情况,监督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该单位的负责人,并向其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强调,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之规定,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依法采取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11月11日,北京市延庆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延庆区日上市场西门北20米的某老年公寓进行例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老年公寓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老年公寓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并未全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重视,因为消防控制室作为火灾防控的核心部位,其值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
面对这一违规事实,执法人员立即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通过查阅《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值班人员做《询问笔录》,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方式,执法人员充分收集了相关证据。经过调查确认,北京市延庆区某老年公寓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表06中编号06-1的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市延庆区消防救援局决定对该老年公寓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倪家宁
校对/葛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