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银行、苏农银行回应被交易商协会启动自律调查
中新经纬 2024-08-08 19:02

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文称,对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常熟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农商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昆山农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农银行)启动自律调查。

此举源于交易商协会近日监测发现,上述四家银行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

涉事银行回应被调查

本次被调查的四家农商行中,常熟银行和苏农银行均为A股上市银行,昆山农商行也正在排队IPO。对于本次调查的最新进展以及对银行相关业务的影响,8日,中新经纬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上述四家投资者关系和董办电话。

常熟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是昨天(8月7日)发的启动调查工作,正式通知今天(8月8日)才能收到,“这是对我们的一个检查,不是正式定性的文件”。对于调查对该行国债二级市场交易后续是否会有影响,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是在检查期间,在买卖国债方面可能还是先暂停,后续还要根据它对我们的调查结果再看,我们也会积极配合交易商协会进行的一些自律检查工作。”

苏农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该行正在进行内部自查,后续如果有进展,会进行公告。昆山农商行工作人员称,不了解相关情况,没有可以提供的信息。截至发稿,江南农商行董办电话无人接听。

8日,常熟银行和苏农银行在42只银行股中领跌。截至收盘,两家银行股价分别报6.81元/股和4.55元/股,跌幅分别为1.45%和3.40%。

农商行买债背后

对于农商行买债,中信证券曾在今年4月的研报中指出,2023年12月以来,债市利率快速下行至低位,而农商行在开年后现券市场上活跃度持续提升;横向对比来看,农商行已成为2024年一季度现券市场上表现最为活跃的买盘力量;同业存单和国债是近期农商行的主要买入品种。

对于买债背后的原因,中信证券认为,从各指标上看目前农商行的风险抵御能力在所有银行中相对偏弱;存贷增长不对称性导致农商行资产配置压力正逐渐加大,存款定期化程度尚未明显改善,而长期信贷资产获取难度提升;若在信贷投放中风险下沉不可取,债券投资则成为中小银行破局的出路。

兴业证券研报也分析称,2023年初至今,大行和中小行资金运用表现分化,大行更偏好投放贷款,中小行更偏好债券投资。这一方面是由于理财、基金赎回潮后各家银行存款被动高增,但当前经济内生动能仍不足,不少贷款需求集中在大企业,导致大行贷款较存款扩张速度更快,而中小行资产端贷款增速无法匹配负债端存款增速;另一方面,中小行贷款增速偏慢只能发力配置债券,导致配债需求较贷款更强。

今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近期部分省份农商行收到监管调研通知,其中要求说明债券投资业务情况。收到通知的银行被要求提交报告说明,债券投资余额上升的原因,债券投资的主要考虑、决策机制,特别是中长期(5年以上)债券投资情况。如,追求资产规模增长和应对信贷需求减弱对银行债券投资的影响。

债券二级市场交易也成为监管的重点对象。4月12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对6家中小金融机构涉嫌代持等违规行为启动自律调查。调查源于该协会根据市场机构反映的情况发现,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在涉嫌违规代持、出借债券账户等行为。

“近期市场机构反映,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与外部人员串谋,利用国债利率下行预期进行代持、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增加。”交易商协会强调,各市场成员要加强内控,高度重视债券业务合规检查,避免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将受到哪些处分?

交易商协会在发文中提到了利益输送、涉嫌操纵市场价格。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自律规则》(下称自律规则)第二十五条,市场参与者及交易相关人员不得通过开展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利益输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自身实际控制的账户为交易对手,通过交易价差实现利润转移;通过第三方交易实现利益输送;其他利益输送的行为。

自律规则第二十六条中还提到,市场参与者及交易相关人员不得通过价格操纵、交易量操纵等方式影响相关资产的价格水平,妨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获取不正当利益。市场操纵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他人串通,利用资金优势、持券优势进行连续虚假交易,以影响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以自身实际控制的账户为交易对手进行对倒交易,以影响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其他市场操纵的行为。

交易商协会在发文中还提到,启动自律调查是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下称处分规则)。

根据处分规则,处分办对涉嫌违规线索进行评估会商,对于线索指向主体明确、涉嫌违规事项属于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范围,且情形不属于明显轻微的,应启动自律调查。

若会员有违规行为,会有哪些处分措施?根据自律规则,市场参与者及交易相关人员有违反该规则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条规定的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交易商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处分,可并处责令改正、责令致歉;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相关业务、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或认定不适当人选处分,同时建议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市场永久禁入处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具体到本次自律调查,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中新经纬分析称,对机构的国债二级市场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交易受限、信誉受损以及业务受监管加强等。此外,对于严重违规的机构,交易商协会会移送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行政处罚。

交易商协会在8日最新的发文中表示,近期,在该协会查处的案件中,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在国债交易中存在出借债券账户和利益输送等违规情形,交易商协会已将部分严重违规机构移送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其他此类案件线索交易商协会正在加紧调查处理。

田利辉表示,交易商协会的自律调查显示了监管机构对债券市场违规行为的关注和打击决心,体现了对市场纪律的维护以及对市场秩序的保护。发出的信号包括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市场的稳健运行。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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