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老年人诈骗案件,一药房经营者及其同伙虚构理由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药物,骗取1000余名被害人500多万元,最终均被判刑。
刘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先是通过非法渠道从他人(均另案处理)处获取个人信息30余万条,随后以其经营的某药房为平台,伙同“销售经理”袁某,组织客服人员通过发广告、打电话、邮寄小礼物等方式,向中老年慢性病患者群体推广所谓的“云某计划”,虚构该计划是由国家部委联合发起的,有数百名三甲医院的医生在线会诊看病,为患者提供“一人一方”等,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实际上,“云某计划”并无专家坐诊,所有患者的咨询均是通过网络智能辅助诊断系统进行自动回复。而所谓的“一人一方”也是虚构,不管患者自述为何种病症,该系统均自动从事先设定好的四个药方中选取其一,并由药房门诊部不具备医师资质的医生签名后,交由关联公司制作中药配方颗粒,再通过销售人员诱导老年人以成本价近10倍的高价购买。截至案发时,刘某、袁某通过以上方法,共骗取1000余名被害人500多万元。
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诈骗罪对袁某提起公诉。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追缴刘某、袁某违法所得500余万元,发还各被害人;刘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十日内,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0余万元,并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一审宣判后,刘某、袁某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刘某作为涉案药房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策划“云某计划”并跟进全流程运行。袁某作为销售经理,参与洽谈“项目”、供货对接、实际销售、财务结算等环节,二人客观上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二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均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诈骗分子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诈骗的“套路”越来越多,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需增强防骗意识,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迷信专家和各类推销,如有身体不适,应尽量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遵医嘱用药。如需网络问诊购药,也应小心谨慎选择正规专业的医疗问诊平台,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寻求子女亲友或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避免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