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新增专项债
上海证券报 2024-07-29 11:21

一个多月以来,一种用途“特殊”的新增专项债频繁现身。它有何特殊之处?缘何出现?有何影响?诸多疑问之下,这类债券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特殊”债券频繁现身

DM查债通数据显示,最近,河南、辽宁大连、新疆、陕西、甘肃等多地相继发行一种“特殊新增专项债”,成为债券市场中的一大热点。

以河南为例,6月19日,河南省财政厅主动公开文件显示,决定在6月26日发行2024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该期债券为新增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计划发行金额为520亿元。6月26日,上述债券如期发行,实际发行总额为5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新增专项债,上述债券既没有披露“一案两书”(即项目实施方案、财务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亦未披露募投项目具体投向,募集资金用途仅简单描述为用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因此,市场人士将此类债券统称为“特殊新增专项债”。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截至7月26日,“特殊新增专项债”披露发行总额为1718.6492亿元,占7月新增专项债披露发行总额的比重约为63%。今年以来,已披露发行计划的“特殊新增专项债”金额为2296.65亿元,而新增专项债披露发行总金额为17772.6913亿元。

事实上,自2023年四季度以来,便有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发行仅披露项目名称的新增专项债。据中诚信国际统计,去年10月以来,内蒙古等地已发行超3000亿元专项债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

据平安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刘璐观察,这批新增专项债具有两大共性:一方面,其发行节奏与特殊再融资债类似,后者的用途便是偿还存量债务;另一方面,化债重点省份发行此类债券的规模占比明显更高,大幅超过非重点省份。据其测算,今年年内“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量约为1.2万亿元。

资金用途有所突破

记者多方了解到,“特殊新增专项债”的用途或许正是化解存量债务。

此前,财政部曾明确表示,新增专项债不得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在多位市场人士看来,“特殊新增专项债”频繁现身,意味着新增专项债资金用途限制有所突破。

兴业研究团队近日在报告中分析称,新增专项债用于存量项目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存量项目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通过新增专项债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二是项目后续投资存在资金缺口,需要新增专项债资金来解决项目停缓建问题,弥补财政资金缺口,同时化解项目停缓建带来的存量隐性债务风险。

一位地方财政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去年曾有相关文件出台,指出专项债券未使用且未到项目的额度可调整用途,用以化解隐性债务。

新增专项债资金用途的口子为何有所松动?或缘于地方财政正处于多重压力之下。

“‘特殊新增专项债’的用途调整情有可原。”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对记者分析说:上半年,地方债及财政支出进度整体偏慢、被动紧缩,稳投资效应或受到限制;同时,政府债务的内部结构有所失衡,其结构与财力的错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财政的长期可持续性,地方政府面临着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此外,随着土地市场走弱,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地方财政进一步承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提出,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

实际用途有待关注

对于新增专项债用途的调整,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地方政府化债方式更为灵活变通的体现,不过仍需关注资金的实际用途。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这是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上的创新尝试。“这种举措突破了传统新增专项债券的用途限制,显示出地方政府在债务化解方面的积极态度和更加灵活的做法。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来筹集资金,进行存量债务化解,有助于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

袁海霞也认为,此举或有助于缓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压力,防止因资金到位困难而引发的在建项目烂尾风险。不过她提醒说,仍需关注该类专项债资金的实际用途及未来偿债压力。

兴业研究团队亦认为,即使新增专项债资金用途拓宽,也应当用于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的隐性债务风险,而非用于偿还城投公司的经营性债务。

平安证券固收团队判断,将偿还存量债务纳入新增专项债的支持范围,有助于加快新增专项债的发行进度。数据显示,上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金额为14934.68亿元,同比下降35.09%,仅完成全年限额的38.14%。

“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缓慢,一方面是因为增发国债占用了项目申报时间,另一方面则是符合要求的好项目较难挖掘。”该团队预计,由于目前存量政府项目对应的债务规模很大,因此发行新增专项债偿还存量债务,有望加快专项债发行进度。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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