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老师殴打学员,致其意识不清昏厥,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素质教育、体育教育日益受到家长重视,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中不少是运动类,因训练不当导致的扭伤乃至“下腰瘫”(因下腰导致瘫痪)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培训机构老师体罚、殴打学员的事件也不时见诸报端。(6月28日《法治日报》)
面向未成年人群开设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遍布于各地中小学周围和居民区,它们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短板,使孩子的某些素质或专长得到更好发展。然而,校外培训机构也存在不少乱象,如虚假宣传、无证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卷款“跑路”等,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的安全事件越来越多,造成学员非死即伤,这种现象更要引起高度重视。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却是“安全洼地”。比如这类培训机构老师体罚、殴打学员,轻则致伤、重则致死的案例增多。再如,因训练不当导致学员受伤的案例不少,有数据显示,2005年至2022年,我国因下腰导致瘫痪的孩子超过1000人。再如,因设施、消防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触目惊心,如某校外培训机构火灾致18人死亡。
虽说发生在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事故,原因不同、恶果不一,但都暴露出这类机构安全管理很不到位。如果这类机构对培训老师的招聘、合作、日常管理到位,培训老师将学员殴打致死的悲剧就可避免。如果这类机构对学员训练将安全管理“置顶”,“下腰瘫”应该不会发生。假如其高度重视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悲剧或能远离。当安全管理处于“洼地”,如同“埋雷”。
报道显示,有的培训机构老师的技能证书“水分”较大,其专业能力、安全意识就让人怀疑;有的培训机构选择培训场地时很随意,自然就有安全隐患;按规定要求,培训机构须证照齐全并年检,但一些机构并未遵守规定……这些问题隐患也将安全管理置于“洼地”,使校外培训变成了“危险培训”,部分年幼的学员变成了受害者,这给孩子的前途命运及其家庭笼罩上沉重的阴云。
“双减”政策实施后,为进一步规范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有关方面出台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防范校外培训安全问题的温馨提示》等政策文件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一定程度上对安全问题起到遏制作用。然而,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事故并未“刹车”。
对此,相关专家既从这类培训机构的成本投入、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教学方法缺乏规范等角度深入分析,也从市场监管、准入标准、立法层级等方面指出了不足,这为培训机构、有关方面将安全管理“洼地”变成“高地”,提供了建设性意见。而笔者的建议是,亟待记取这类机构安全事故的教训,在现有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出台文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以荡涤这类机构的安全隐患。
今年暑假即将到来,校外培训机构在暑假更加繁忙,对安全问题更不能忽视。
文/老鹰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