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企查查信息显示,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艺星医美”)整形旗下南京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南京艺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被处罚51.07万元。
具体来看,处罚是由国税总局南京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于5月6日作出。
处罚中显示的违法事实为,经查南京艺星存在“账表、账实不符,所得税申报数据与账簿和企业销售系统实际数据不符、少申报收入、账外收取服务款且未计入企业财务账未申报收入,账外收取服务款发放工资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问题。
处罚结果显示,南京艺星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被处5万元罚款,因存在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2019年个人所得税54.67万元、2020年个人所得税37.46万元的行为,被处罚款27.33万元、18.73万元。合计被处罚51.07万元。
据公开报道显示,近两年,艺星医美控股的济南艺星、杭州城中艺星等都曾出现过类似问题。今年2月,济南艺星因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被国税总局济南税务稽查局处以68.17万元的罚款。少缴税的原因主要是“购买礼品用于赠送、购入面膜对外销售、提供纹绣服务”等三项业务未依法纳税。
2023年11月,杭州城中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也被杭州市税务局通报存在“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问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罚款21.59万元。
西安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少缴税款,2023年12月8日被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处以计120280.06元罚款。
2023年,北京艺星因存在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违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该公司罚款33116.86元。
杭州艺星、上海艺星、武汉艺星也被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处罚过。
根据工商信息,艺星集团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56亿元。截至目前,艺星集团在北京、杭州、上海、武汉、西安、昆明、重庆等多个城市设有全资子公司。
2018年6月,艺星集团赴港IPO。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胞兄弟陈国兴、陈国雄。据了解,这两人出身自莆田系四大家族之一的陈氏家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