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开鲁县有镇、村干部不顾此前签订的土地协议,阻止农户下田耕种,要求种地要交钱。报道发出后,迅速引发关注和热议。
23日,开鲁县发布情况通报称,“增补承包费”为开鲁县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试点工作采取的处置方式之一,即由村集体对新增耕地收取的有偿使用费;关于农户们的诉求,通报表示该村群众已同意采取诉讼方式主张权益,解决矛盾问题;对报道中干涉春耕的镇村干部,给予该镇党委副书记免职处理、党内警告处分,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可能存在的其他违纪行为,正在开展调查。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报道中,农户们承包土地是签了合同的,且经过长达二十年的辛勤耕耘和巨大投入,才使得荒地变良田。如今,因土地现状发生改变而让村民“增补承包费”,任谁都会产生疑问。对此,村、镇作为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和政府部门,应该及时站出来,为村民作好政策解释答疑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户利益。
但令人遗憾的是,镇村干部采用了强势、蛮横的态度和手段,甚至用“解除合同”相威胁,有的人竟堂而皇之说出“110来又能咋地,上边让我敛钱我就敛钱”“我不懂法”等言辞。这些言论不仅与其公职身份严重不符,进一步加剧了与村民之间的矛盾,更透露出他们对依法行政和基层民众正当权益的漠视。因此,在对涉事村镇干部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继续调查的同时,也有必要强化当地公职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
我们期待,随着调查的深入,相关部门能够给农户、公众一个更有理有据的交代:需不需要按照耕地性质“增补承包费”、政策依据和费用标准是什么、之前的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农民的利益如何保障等,这些问题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需要跟村民和公众仔细解释清楚。
春耕不等人,农时贵如金。眼下谷雨已过,最要紧的是让农户们先把地种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深入调查处理的同时,绝不能耽误农时,必须保障好农民的利益,不让他们一年的辛苦白费。(之心)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