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英杰同志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规定,1月8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于英杰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此前,于英杰已任北京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