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原副市长王长安被公诉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2-25 16:09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政府原副市长王长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长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长安利用担任陕西省榆林市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置换、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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