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诉 | 电视家“跑路”?回应:将足额退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2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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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网友发微博称自己无法使用使用“电视家”的直播和影视剧点播功能,并怀疑该软件公司已经跑路。登上热搜后,“电视家”官网微博发文澄清,“我们的服务遇到问题,若您在会员期内,您的付款将足额退换,我们会妥善解决所有退款需求不会跑路。”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事件或与广电总局前不久出台的文件有关,坚决遏制“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增量,确保电视业务的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电视家突然宣布暂停服务

“电视家”是一款主打在电视免费观看各类频道的软件,其不仅提供央视、卫视、地方电视台的直播服务,也可以点播经典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综艺娱乐等,由于界面简介、操作简单,收到各类人群,特别是有老人、孩子家庭的青睐。

11月20日,“电视家”的突然下架打了很多人一个措手不及。用户打开软件后,页面从原有的选台界面变为致歉公告,“根据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的规范要求,本产品从即日起暂停服务。我们对此决定深感遗憾,并对给您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并一起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网络图

使用受阻后,“电视家”用户纷纷在微博上晒出截图表示没有“电视家”,自家老人的娱乐方式也变少了,“电视家是要没了吗?家里爸妈看电视就是用这个”“前两天metv消失了,这两天电视家也要无了,虽然我没什么需求,但我妈还是经常在电视上看个打牌什么,这下好麻烦了。”

面对用户对是否继续运营的疑惑和担忧,“电视家”立刻在微博上发布公告“非常抱歉,我们的服务遇到问题。”并保证“您的付款将足额退换”,“我们会妥善解决所有退款需求不会跑路。”

消息经出,微博上的网友表示“祝好运,希望还能看到你”“已收到退款,还会再见吗?没有你我怎么看电视啊”,也有网友分析“电视家”此次停运原因,“没办法,这种本来就是灰色产业,没有授权能活这么多年其实也不容易了”“用的都是盗播信号源,切大张旗鼓的违反OTT的相关法规,这是可以直接起诉抓人的行为了。”

退款如何解决?记者亲测:客服回应耐心等待

“电视家”在发布公告时特意提到,“由于人数较多,我们会尽快将退款发放完毕。如有问题,您可在微信公众号与我们的客服联系。”但作为提供电视服务的软件,“电视家”应对大量退款的经验。部分排队退款未成功的用户表示“一个人工客服也不出来,就是自动回复,有没有一个硕大?就这么拖着吗?”“你取消排队了让我上哪退款?”

北青报记者在根据“电视家”微博的退款指引联系其公众号“电视团团”咨询退款事宜时同样发现,客服均是自动回应相同内容“非常抱歉,客服正在通宵加班为大家服务。由于人数较多,我们会尽快将退款发放完毕!”“您请放心,您的付款将足额退换,恳请您耐心等待。”

同时微博客服也解释和安抚无法退款的用户“客服正在一个个回复,手动回复确实比较慢,恳请您再试一试。如果您确实着急,麻烦私信我 ,给到您的订单截图,我们尽快处理退款。感谢理解~”

当下部分网友晒出截图称已收到退款,但很多网友表示仍在积极等待中。

广电总局打击“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

电视家公告显示,暂停服务原因是“根据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的规范要求”。

实际上,不少网友反映,受影响的不仅是电视家,“所有电视直播软件全部瘫痪下架,以后不能在网上看电视了。”

北青报记者看到,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视直播频道业务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我国收看电视节目的主要方式为有线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有线电视和IPTV两大传输体系以较高的传输安全保障等级向广大电视用户提供了安全规范可靠的电视直播服务。

通知指出,当前,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违规合作、电视机厂商与地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违规合作,通过开放的公共互联网渠道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等业务,一些地方已发生了重大播出安全事故,直播节目源来源不明、非法插播风险高、公共互联网传输节点多易受攻击等已构成对电视安全播出的重大风险,严重影响广播电视意识形态安全。

通知称,为深化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工作,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要按照“遏制增量、治理存量”的原则,坚决遏制“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增量,确保电视业务的意识形态阵地安全。要求各电信运营商一律不得继续违规发展各类“互联网电视直播”新用户,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新发展的相关用户严格按照专网传输安全保障的要求,规范对接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纳入IPTV全链条闭环式规范运营和管理。自2023年10月起,于每月10日前分省上报IPTV存量和新增用户数据。

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一律不得继续违规发展各类“互联网电视直播”新用户,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明确承诺: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自2023年10月起,于每月10日前通过总台办公厅和属地省局分省上报互联网电视存量和新增用户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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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实习生 肖雨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温婧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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