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广西医疗保障局原局长王忠平一审获刑10年半 受贿超1700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18 11:24

2023年11月17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忠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王忠平受贿所得赃款依法上缴国库;对王忠平受贿所得股权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忠平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业务推广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07.3198万元及分红30万元。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忠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被告人王忠平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种罪行,积极配合退缴赃款,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王忠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广西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经查,王忠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私欲膨胀,把医疗保障事业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串供并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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