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能够办理北京户口,或者帮助家长为孩子进入心仪的学校就读,“80后”男子郑亮(化名)在3年内向7户家庭收取200余万元后落入法网。9月19日下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男子被指诈骗200余万 受审时称钱财全部被用于日常消费
下午2时30分,郑亮被法警带进法庭,他戴着口罩,上身穿白色T恤衫,接受讯问期间他身体前倾。
经检方指控,2020年至2022年期间,郑亮谎称能够帮助家长办理孩子入学或者北京户口、安排工作等事由,骗取7名被害人共200余万元,后将钱款用于归还欠款、日常消费等。
检方认为,郑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郑亮案发前是北京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认识多名家长。
“向这些人收取200多万,你都干什么用了?”审判长问。
“我收取的都是服务费,这些钱都被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了。”郑亮供述。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7名受害者中,被骗金额最低为20多万元,最高则达到70万元。检方指控的郑亮诈骗总金额为248万元。
对于如何与受害者相识,郑亮一会儿称记不起来,一会儿称在培训机构工作时认识。
“对于诈骗的这些钱,你愿意退还吗?有能力退回来吗?”审判长继续问。
“愿意退,但是家庭条件不好。问过我爱人,她说能凑一点儿,但是凑不了多少。”郑亮回答。
检方建议量刑11年6个月 法院将择期宣判
郑亮的辩护律师做了罪轻辩护,他表示,郑亮虽然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况,但是从来没有向受害人承诺办事一定能够成功,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愿意退赔,希望法庭考虑以上情节,依法从轻处理。
检方认为,郑亮骗取7名受害者共计248万元,根据认罪认罚以及愿意退赔等情节,建议量刑11年6个月。
在最后陈述阶段,郑亮在经过审判长同意之后,拿出一张纸读了起来:“我对受害的家长表示歉意。在看守所内,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也愿意接受该有的惩罚。”
下午4时许,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实习生 徐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葳
校对/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