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已初具雏形,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显现。《基本规则》的出台有四方面重要意义,首要之一是指导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同时,《基本规则》的出台,还将构建适合新能源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及探索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新模式、新机制。
上述负责人表示,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反映电力供需形势的“风向标”,试运行周期不断拉长,经营主体逐步多元,市场价格优化发用电行为的引导作用不断显现。山西、甘肃、山东、蒙西和广东等已进入不间断结算试运行。据介绍,总体来看,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现货试点地区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探索,为后续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据介绍,《基本规则》的出台有四方面重要意义,其一是指导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其二是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支撑国家能源安全;其三是构建适合新能源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以市场方式促进变动成本更低的新能源优先消纳,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协同消纳。其四是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探索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新模式、新机制。
“适应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市场机制,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已可实现自主参与现货市场申报,并按照现货市场分时价格信号参与系统灵活调节。”上述负责人表示,未来,随着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可通过现货市场的分时价格信号更好激励新型主体充分发挥灵活调节能力,引导用户灵活用电,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性,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灵活互动,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