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许动!”深夜银行门口,一取钱男子刚走出来,路边停着的轿车内就冲出三名男子,一边迅速控制住“取钱男”,一边将其“押”上了车。躲在一旁监视取钱的犯罪同伙目睹抓捕的全过程,心惊胆战。谁能想到,“便衣警察现场抓捕”竟是一出闹剧!9月12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扬州检方了解到一起“黑吃黑”案件。
高邮市检察院最近办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为上游犯罪提供银行账户,赃款进入银行账户,他们将这些钱立即取出,再根据指示交给相应人员,或者转入其它渠道。这本是一起屡见不鲜的案件,检察官审查该案卷宗时,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一句供述引起了承办人的注意:“我知道这事不能做,因为去年有一次我看到同伙在取钱的时候被警察抓走了。”
被警察带走的这名同伙为王某。2022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王某接到上游指示前往银行取钱,取完钱刚出银行大门,就被埋伏在门口的三名警察带走了。刘某称,因为怕王某将钱款独吞,每次他都会和同伴监视王某,没想到那天亲眼看见王某被警察带走。
王某被抓,但卷宗里并无相关信息,难道是被其它地区的警察抓走了?王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帮助他人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但提到2022年夏天被警方带走的细节时,却始终支支吾吾。王某的反常表现,让办案人员心里有了问号。
根据时间、地点、取钱银行等信息,办案人员调取了王某在银行门口被警方带走的监控画面。画面中显示,王某取完钱刚走出来,门口停着的一辆白色轿车上便下来三名男子,他们迅速将王某控制住,并将其带上车,驶离现场。查询将王某带走的车辆信息时,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这辆车竟登记在一个有吸毒前科的人员名下。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会用这样的车吗?办案人员明白了,这是王某自编自导的苦情戏!
在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坦白:在银行面前的那一出“戏”,是自己自导自演的。王某交代,此前自己在他人的指示下取过几次赃款,每一次取钱,会得到几百元好处费。他心里清楚得很,这些钱来路不正,既然不正,为啥不能据为己有?他觉得,即便钱被自己吞了,让自己取钱的人也不可能去报警。不过,每次取钱,都有人在银行门口监视他,钱一取到就要立马交出去。那么,怎么才能既把钱占为己有,又摆脱那些人的控制呢?
2022年7月的一个晚上,王某又接到了取钱的通知。经过苦思冥想,他找到了自己的几个老乡,让他们陪自己演一场戏。几人约定,王某前往银行取钱,另外三人坐在车里等。钱到手后,王某便发信息给他们准备行动。等到王某走出银行,三人就冒充警察上前制服王某并将其带走,抓捕时“警察,不许动”这几个字一定要清晰响亮。这样,即便有人在一旁监视,也会认为王某被警察抓走了,不会再找他要这笔钱。
就这样,按照他们设定的剧情,王某一走出银行门,便发生了“被抓捕”的场面。这一幕看呆了在一旁监视着的刘某。在车里平复了几分钟后,刘某才离开现场,之后也没敢再主动联系王某。而另一边的车上,王某揉捏着自己的手腕,向同伴抱怨道:“你们演得也太像了,把我手都搞疼了。”说完,就将刚取出来的1万多元分了赃。几天后,王某还给刘某发了一条短信:“我取钱被警察抓了,刚刚取保出来。”此时的刘某无暇顾及王某,因为王某被“警察”带走后没几天,他也落网了。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盗窃罪对王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2千元。王某的三名老乡同伙,也均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文/林倩雯 陈咏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