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传销后,我最终拿到了奖金
中国青年报 2023-09-06 14:30

在东莞做箱包生意的李飞鹰,忽然“搞”起了法律。

他自学律师工作见证细则、刑法,学会写起诉状、质证意见,搜集和巩固证据。有时候,他打印一次法律文件能用光墨盒。

他是民间反传销志愿者,从2013年至今,接触过上千位受害者。他最初学习法律是想帮助受害者远离传销组织“亮碧思”,但最近一年,他也摊上事儿了。

2023年5月25日,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李飞鹰第一次坐在原告席,被告席上则是广州市公安局民警。李飞鹰要状告广州市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没有给予他作为重大传销案举报人的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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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2019年7月,他第一次向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关于传销组织的线索。他还记得,当时民警在办公室里对他说,要将“亮碧思”连根拔起,做“断根性打击”。

从2019年到2021年,他多次到经侦支队协助工作,曾经留在经侦支队里加班赶资料,熬到凌晨三四点。因为“亮碧思”的内部数据隐匿性强,民警请他协助研判、整理。从2019年8月开始,他频繁往返于广州和东莞,甚至有半个月的时间,跟着警察上下班。

这一度影响他的生意。这个1982年出生的箱包商人面临激烈的竞争,他要跑客户维护关系、打价格战等以争夺客源。他和民警反映了他的工作情况,想回到主业,广州市公安局的民警当时回复,案件结束以后,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李飞鹰申请奖励和补偿。

根据《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举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传销犯罪行为的,最高按涉案金额的0.5‰予以奖励,单案的举报奖励金发放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李飞鹰决定继续做“线人”,为警方提供线索。

2021年12月,在抓捕前夕,他还给参与抓捕的32个民警科普“亮碧思”的话术、人员穿着、现场需要搜集的证据。12月30日,广州全市统一行动,成功破获了这起特大传销案。

李飞鹰原本以为案件破获后,奖励金也能很快到手。但破案后,他等了将近一年,多次和民警提起那笔钱,但民警无法说出具体金额和发放时间,让他自己找其他部门打听。和他联系最密切的民警甚至删除他的微信,不愿再见他。

全国律协行政法职业委员会委员袁裕来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公安机关不需要为奖励金的发放时间和金额保密,要积极和举报人沟通。

2022年9月30日,有位公安民警联系李飞鹰,明确表态会按照涉案金额执行奖励,并给了李飞鹰他个人的手机号。李飞鹰又等了40个工作日,依然没有等到奖励金,手机号回拨过去,无人接听。

“我尽心尽力协助了公安,但一提起奖励,他们不断拖延。”李飞鹰感觉失望。他最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市公安局给予举报奖励,赔付他协助期间支付的停车费、过路费、油费,以及协助过程中的误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

他当时已经欠债,请不起律师,只好自己整理、准备诉讼资料:包括协助期间向警方提供的证据、与民警的聊天记录、被删除微信的截图、停车费和过路费的电子票据等。

“这案子反映了执法机关诚信的问题。”袁裕来发现,近几年行政诉讼案件中,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与民众沟通时,经常态度傲慢、冷漠,不愿意取信于民。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委员杨帆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管理办法》从2018年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李飞鹰协助公安的时间是在《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范围内,但到了2023年,《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已过,而李飞鹰的奖励金尚未发放,这时就需要执法机关明确态度,和举报人说清楚奖励金发放的时间和适用的法律文件依据,否则可能有违政府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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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现场,广州市公安局的民警对于李飞鹰协助公安的事实没有异议。民警解释,李飞鹰举报线索查获的犯罪嫌疑人中,还有十几个嫌疑人没有判决,因此公安局暂停了奖励金的审核,要等到全案终审判决后,明确涉案金额和罚没金额再进行审查。

根据《管理办法》,执法机关要在司法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确定奖励等级和金额,再通知举报人。参与庭审的民警强调,公安局会等案件的终审判决出来以后,立即启动奖励审查程序。

但李飞鹰搜集了当时已判决生效的判决书,发现按照涉案金额的比例,奖励金早已超过最高额度30万元。也就是说,后续的判决不会影响李飞鹰立即领取30万元奖励金。

参与庭审的民警坚称,公安机关不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只等全部嫌疑人判决完毕,再启动奖励金审查。“在这里我们要感谢李先生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在打击犯罪方面,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请放心,我局会积极履行奖励职责,条件具备之后尽快启动奖励程序,请稍稍等待。”

庭审结束后,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询问参与庭审的民警删除李飞鹰微信的原因,民警不愿接受采访,快步离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胡斌研究过举报制度,他发现,目前的奖励制度仍不完善,没有充分保障举报人利益。比如,许多案件比较复杂,要等待多年才能结案,或者举报人提出多个线索,但其中一个涉案人一直潜逃,这会让举报人的奖励金迟迟无法到手。

“奖励要及时才有用。”目前已有行政系统出台意见,对不及时奖励采取措施。胡斌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举例,在2022年制定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中,国家医保局开发举报投诉管理系统,及时督导各地医保部门按时、足额发放举报奖励,确保应奖必奖。

2022年,山东省也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针对部分市、有关部门存在举报奖励不及时发放或不发放的现象,从资金保障、发放、审查三方面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法律法规,做到应奖尽奖,依法重奖,依规快奖。

此外,《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第八条,举报中心应在案件查结后一个月内,提出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注明有关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李飞鹰回忆,前几年,他也曾经向深圳、河源等地的公安民警举报“亮碧思”线索,协助公安破获案件。他记得有一次,一位河源的民警请他协助,特意开车200多公里,穿便衣来他家录笔录。

“绝大多数公安民警接到线索后,都非常重视,说话也很客气。”这让李飞鹰愿意举报传销线索。他当了10年反传销志愿者,“‘亮碧思’太害人了,我见过妻离子散、负债累累的受害者,但这些犯罪手法少有人知。”他想告诉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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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鹰第一次接触“亮碧思”是2011年。那时,单身的李飞鹰与生意合伙人有发展方向上的矛盾,正处于迷茫期,这时恰好认识一位女士。在追求这位女士的过程中,她提出,要带李飞鹰去香港考察进出口贸易业务。

5天4夜的香港考察之旅,至今依然让李飞鹰记忆犹新:他一直在听课,被介绍各种各样的产品,比如红酒、精油、奶粉等,考察结束时,站在台上的演讲人说,如果购买了这些产品,就能加入公司,买得越多,在公司的级别越高。

他买了5.8万元产品,试图让事业有个新的转向,他追求的女士也成了他的“上线”。没过几天,福建老家一位朋友提醒他,这个香港公司涉嫌传销,这种做生意的模式在香港合法,但在境内违法。

他去公安局报了警,又开始想各种办法跟“上线”要回钱。一年后,“上线”只退了一半金额。

这次受骗经历让李飞鹰有些沮丧:他当过兵,退伍后开过茶叶店、服装店,又做箱包生意,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客户,“我觉得我不笨,怎么会被骗?”他在网络上搜索这个传销组织,意外在社交平台上发现其他受害者。

与其他受害者交谈时,他更深入地了解了这个名为“亮碧思”的传销组织:传销组织的成员会打造成功的“人设”,再以创业、婚恋等由头拉上自己的亲戚、朋友或是网友,参加联谊活动、上课、去香港考察,诱骗新人购买高价但又销售不了的产品,以作为加入组织的“投名状”。

这个传销组织在香港注册公司,却长期在珠三角招揽成员,因此,广东省多地公安多次采取抓捕行动,却因两地法律的不同、传销组织的隐匿性,难以将这个组织一网打尽。

李飞鹰还记得,广州增城区有人因沉迷“亮碧思”,不断购买无用的产品,最后暂停房贷;广州南沙区一位母亲在传销组织里投资一百万元失败后,没钱还高利贷,被上门逼债。

他决定当一个志愿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帮助那些还在深渊里的人。从2013年开始,他白天做箱包生意,晚上在社交平台上为求助者解答问题,帮受害者罗列证据、写报案书,教那些受害者的家人一步步把受害者劝离传销组织。

他就是在那时开始自学法律,同时还学了进出口贸易、外汇金融管理相关的知识。慢慢地,他梳理了“亮碧思”不断演变的新话术、新套路,发表到网上,希望能引起更多网友的重视。

和他一起当反传销志愿者的,还有20多人。他们大多是“亮碧思”的受害者。在2013年的新闻报道里,这个名为“反亮碧思联盟”的民间组织刚成立不到一年,就成功帮助受害者止损3000多万元。

大多数时候,聆听受害者的经历会让李飞鹰感到抑郁,但只要能帮受害者止损,他就能从这件事上找到成就感。

在民间反传销人士努力科普的同时,广东各地公安陆续对“亮碧思”立案调查。“亮碧思”也在公安的多次抓捕行动下,选择用更隐蔽的手法招揽传销成员——“亮碧思”注册了4家新公司,不断更换名字。

李飞鹰至今还在死磕“亮碧思”。2023年8月13日,他跑了趟广州,给十多个受害者讲传销组织的犯罪手段,科普如何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

这时,距离他和公安局的当庭对峙已经过去近3个月,这一次,他终于等到了想要的答案。8月,他接到法院来电,调解此案,而后公安民警与他联系,通知他领取奖励金。8月21日,李飞鹰终于领取到属于他的30万元。

因公安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李飞鹰撤回上诉。8月24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发布行政裁定书,准许了李飞鹰撤诉。

文/魏晞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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