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发布数则行政处罚信息,多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被罚。其中,时任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客户经理杜继磊被终身禁业。
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杜继磊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15年12月被依法逮捕,而该支行原行长刘旺盛也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于同年8月被依法逮捕。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人在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向102名贷款申请人贷款7354万元,给银行造成损失5659.518万元。
一人被终身禁业
9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发布数则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以及多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同时,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因内控管理失效,案防工作流于形式,被罚款50万元。
其中,时任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支行客户经理杜继磊,对机构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承担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杜继磊出生于1989年,原石河子市农村合作银行134团支行客户经理,2015年11月2日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依法逮捕。
而在此之前,原石河子市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行长刘旺盛已于2015年7月18日因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依法逮捕。
据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刘旺盛在担任石河子市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行长,杜继磊在担任石河子市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信贷员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对102名贷款申请人借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准确性、完整性未进行调查,借款申请书内容由银行工作人员填写,对申请人的偿还能力、保证人的情况未进行严格核实,对书面材料未认真核对调查,未执行面签制度,不召开、不经过审贷小组会议研究就签字上报,导致贷款申请人使用伪造的土地承包合同申请并获得贷款7354万元,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贷款5659.518万元,给银行造成损失5659.518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刘旺盛、杜继磊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均属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旺盛、杜继磊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审查借款人申请资料时未进行核实,未落实面谈制度,对贷款内容未进行严格调查,违法发放贷款,其中被告人刘旺盛违法向102人发放贷款7354万元,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金额为5659.553万元;被告人杜继磊违法向95人发放贷款7224万元,贷款到期不能偿还金额为5529.553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并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旺盛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杜继磊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