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基金销售业务违规的罚单再增加一张。
日前,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显示,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四川证监局对该分行出具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多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罚。据蓝鲸财经记者统计,1月至今,各地证监局对银行开出的基金销售业务违规的罚单已有34张,涉及27家银行。
从违规事由来看,基金销售人员“无证上岗”成处罚重灾区。同时,还包括销售人员发送未经审核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银行未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适当性自查等问题。
有业内人士指出,各家机构应切实加强风控合规机制建设,加强相关人员管理,培养人员合规意识,严守合规底线。
年内27家银行“中招”
8月16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指出,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形,决定对该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蓝鲸财经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领罚单已呈常态。
据蓝鲸财经记者统计,仅今年以来,各地证监局对银行开出的关于基金销售业务违规的罚单已达34张,共有27家银行中招。除了一些城商行、农商行,也不乏一些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其中,还有多家银行不止一次被“点名”。
具体来看,今年以来,国有银行方面,邮储银行共收到3张罚单,工商银行收到1张罚单。
股份行方面,兴业银行共收到3张罚单,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分别收到2张罚单,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分别领1张罚单。
城商行方面,泉州银行、海南银行、重庆银行、厦门银行、唐山银行、昆仑银行、长安银行、临商银行、齐商银行、大连银行、晋商银行、德州银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以及桂林银行均收到罚单。
农商行方面,重庆农商行、长春农商行、昆山农商行、温州瓯海农商行亦纷纷收到罚单。
“无证上岗”成处罚重灾区
从处罚披露的具体信息来看,相关人员“无证上岗”成为处罚的重灾区,包括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员部门负责人、基金销售合规风控人员等。
比如,8月7日,广西证监局披露信息指出,桂林银行未能强化人员资质管理,基金销售系统记录存在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人员信息,将未经基金销售授权的分支机构纳入基金销售考核范围,该行南宁汇东郦城社区支行时任网点负责人黎格榕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通过客户群发送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信息等。
根据山东证监局7月份披露的罚单,恒丰银行存在的三项问题均与相关人员“无证上岗”有关。一是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和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三是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活动。
今年4月,吉林证监局指出,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个别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下挂基金客户,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今年1月,海南证监局亦指出,渤海银行海口分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问题。
蓝鲸财经记者查阅发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强调,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办法》亦指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应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同时,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也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除基金从业资格问题外,银行出现的违规行为还包括,未每半年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未在每一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规风控人员对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履职有效性存在不足等。
有业内人士指出,各家机构应切实加强风控合规机制建设,搭建权责明确、清晰有效的流程体系,加强相关人员管理,严守合规底线。“应在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加大人员尤其是销售人员的合规展业培训,提升人员合规意识,防范发生销售过程违规展业的情况。”该业内人士表示。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