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市民李恒(化名)近日向媒体爆料称,因水位上涨,他和家人来到临近的高碑店市避难,入住宾馆第一天,标间价格120元/晚,次日续费被告知需付150元。李恒认为这是恶意涨价,他难以接受,便投诉至高碑店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处理,酒店将涨价部分的钱退还。
台风“杜苏芮”引发强降雨最近对多地造成重创,河北涿州是重灾区之一。面对水位上涨,部分涿州居民选择到临近城市避难,不但没有享受“难民待遇”,反而要为酒店住宿付出更高成本。相关酒店面对“灾民客户”上涨房价,不但增加了灾民经济负担,从某种程度而言也加剧灾民的心理创伤。
在家园被洪水围困或被洪水淹没的情况下,选择到他处避难的灾民,其糟糕的心情可想而知。他们需要安慰和关怀,以熨平不安的心理。但涉事酒店管理者未体谅灾民的心情,反而趁机涨价,令人心凉乃至愤怒。从高碑店市场监管部门称“最近确实接到不少投诉电话”看,不少灾民遇类似情况。
可以说,涉事酒店趁着灾民避难、需求增加的机会涨价,是在老百姓的伤口上撒盐,缺乏起码的道德良知和商业伦理。虽然说,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商家的本性,但也要取之有道——既不能趁人之危去赚钱,也不能触犯道德法律去牟取高利润——在成本没有显著变化情形下,酒店涨价就是趁灾牟暴利。
对于这样的酒店,既要从道德层面进行严厉谴责,以促使其深刻反思自己行为存在的商业伦理问题,也要依法进行查处,使其违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虽说高碑店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后,让酒店将涨价部分的钱退还给灾民,也是一种处理方式,但让涉事酒店未付出丝毫代价,这种处理有待商榷。
让酒店将涨价部分的钱退还,既没有让酒店牟取暴利的企图得逞,也没有让灾民付出不合理成本,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处理决定有其道理。但放在灾情、避难的语境下看,涉事酒店的涨价行为十分恶劣,已经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对其不能严格依法处置,不足以安抚灾民、向公众交代。
根据我国《价格法》相关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涉事酒店“趁灾涨价”涉嫌违反该规定。
无论三年疫情期间,某些商家因为发“疫情财”受到严厉处罚,还是去年郑州希岸酒店暴雨后“趁雨涨价”被罚50万元,都体现出相关执法部门对无视灾情、只顾涨价牟利行为的高度重视。然而,高碑店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向避难灾民涨价的酒店的处理方式,似乎“温柔”有余,而惩戒谈不上。
只有依法严肃处罚“趁灾涨价”的酒店,才能使其汲取教训,并对其他酒店起到警示作用。虽然我们不希望这种水灾再来一次,但未来仍有不可预测的因素制造灾难,如果涉事酒店不能付出违法代价,汲取教训,今后仍有可能再犯。所以,对任何违法失德的商家行为,执法部门都不能轻易放过。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