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请假照顾生病的父亲后被调岗,有人在生育孩子后被降薪……为降低用工成本,一些用人单位想尽花招,通过无故调岗降薪、边缘冷落等方式,逼迫员工主动辞职。(7月17日《工人日报》)
因为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所以就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经济成本,通过变相裁员等方法来达到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目的,比如通过调岗、降薪、无薪长假、纪律考核动辄记大过、“穿小鞋”坐冷板凳等方式。有的公司变相裁员显得更为“巧妙”而有“技术含量”,如保持薪资待遇不变调换同城内其他区域的工作地点,制定只针对个别职工其他职工又能通过的规章制度,限制个人发展空间等等。职工工作不舒服了,就会主动提出辞职,从而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
变相裁员与正式裁员并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为了达到裁员的目的,而变相裁员的用人单位更显狡猾,也更不负责任。变相裁员的用人单位既要达到裁员的目的,又不想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在用人单位挖空心思的“设计陷害”,多数人都会选择主动离职,从而达到裁员的目的。
业变相裁员是在挑衅法律,是对法律与劳动者的“围猎”。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在抛弃劳动者后还将自身责任巧妙推卸掉,让自己得以“全身而退”。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中缺少对企业逼人离职行为的规制手段。像企业怂恿同事孤立疏远、安排过重的工作任务等,劳动者也很难取证。这些原因也让变相裁员成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软肋。如何拧断变相裁员这把“软刀子”,需多措并举,形成各方合力。
一方面需要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面对企业的不合理调岗降薪等“威逼”,不能逆来顺受,也不要一冲动就走人,而是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专家指出,引入用人单位消除敌意环境以及围攻的义务规则,规定劳动者请求实际劳动的权利等。通过筑牢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屏障,让变相裁员再无法乘虚而入。
对于变相裁员等乱象,也要加大查处力度,让那些自作聪明变相裁员的企业得不偿失,这样才能倒逼他们“老实”起来,让他们懂得敬畏法律、尊重劳动者。还要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增强他们的利益博弈能力,加大普法宣传,用法律为劳动者撑腰,让他们有拒绝不合理对待的硬气和底气。对变相裁员需法治和各方合力“纠偏正向”,对变相裁员“精心设局”需要法治破局。
文/戴先任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