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公积金提取漏洞:上百职工材料造假 涉及1100余万元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3-06-23 20:31

“现在认识到骗提涉嫌违纪违法,真不应该,骗提的公积金我已经全部退还了。”近日,在江西省新余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回访中,一名曾骗提公积金的职工对巡察干部说。

此前,该巡察组在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巡察时,不少干部反映有职工利用虚假材料,甚至和非法中介联合骗提公积金。巡察组随即要求市公积金中心提供近三年的有关明细并开展核查。

经过资料比对,2019年以来,有100余名职工在办理异地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提取业务中,存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流水、结清证明等材料造假情况,涉及金额1100余万元。同时发现,一些黑中介与缴存人员联手骗提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有的达到提取金额的20%。

巡察组当即指出问题,要求加大追缴力度,督促市公积金中心立行立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

经过深入剖析,巡察组发现由于市公积金中心系统并未完全实现政务数据共享,特别是异地数据无法获取,导致难以辨识有关材料真伪。一些黑中介、开发商采取二手房频繁交易、提供虚假买卖合同等方式,串通缴存职工骗提。而市公积金中心又缺乏有力追缴手段,加之部分干部有畏难情绪,导致追缴成了“老大难”问题。

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新余市委巡察办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向市公积金中心下发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以专题报告方式开出“药方”,督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商请政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将骗提人员纳入公积金系统不良征信“黑名单”、向所在单位发督促函等多项举措,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截至4月25日,已追缴资金1000余万元。在办理业务中存在违规和工作失职的相关人员均被给予相应处分。

围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新余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公积金中心出台多项制度强化监管,健全业务办理的制约、监督机制,设立初审、复核、稽核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识别能力,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文/黄磊 陈露涛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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