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近期,交易商协会对7家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据悉,交易商协会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中发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钜融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已对7家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7家金融机构涉嫌债务融资工具违规
近期,交易商协会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中发现,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钜融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下称《规则》)规定,根据违规情形,交易商协会可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的自律处分措施,并可以根据情况并处责令改正、责令致歉、暂停相关业务、暂停会员权利、认定不适当人选、取消业务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的自律处分措施。
《规则》同时指出,若存在违规事项对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市场债券还本付息或信用风险产生影响,对其他主体权益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交易商协会曾就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发布过自律处分信息。
交易商协会在5月8日曾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禾集团”)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泰禾集团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其森予以通报批评。
5月已有15家金融机构及个人涉嫌或存在违规
5月以来,交易商协会已累计发布四则涉及自律处分的通告,包括15家金融机构及个人涉嫌或存在违规行为。
5月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交易商协会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大连银行等5家机构及个人存在债券代持交易等违规行为,经交易商协会2023年第8次、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已对5家机构及个人予以相应自律处分。
5月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针对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涉嫌违规行为,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已开展自律调查。
5月1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消息称,基于监管部门反馈线索,交易商协会已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涉嫌违规行为开展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也在日前提醒,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机构,在从事相关业务过程中,务必牢固树立市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合规展业,自觉维护银行间债券市场运行秩序。
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
交易商协会指出,做市商作为银行间市场基石机构,承担着提高市场流动性、促进价格发现的重要作用,应切实提升做市交易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合规稳健展业,“真做市、做真市”。
同时,资管产品是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交易的重要参与者,产品管理人应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监督,规范开展各类业务,有效防范违规交易发生。
交易商协会已在近日明确提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交易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