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私拆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变成危楼的事件屡次发生。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兼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经过调研,发现房屋在投入使用后经常发生随意装修、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擅自拆改主体结构、加大房屋荷载等行为,严重影响房屋的整体性、结构的安全性、抗震性和耐久性。对此,田春艳建议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法,切实解决私拆承重墙等危害房屋安全的问题。(5月16日《法治日报》)
从2021年杭州萧山区瓜沥镇一业主拆掉承重墙导致35户业主无家可归,到今年3月广州白云区一小区2层住户私拆承重墙致楼上房屋墙体开裂、地板下沉,再到近日哈尔滨松北区利民学苑小区租户私拆承重墙致整栋楼多个楼层相继出现裂缝,近年来房屋装修中私拆承重墙的个案屡屡发生。面对野蛮装修导致公共安全不堪重负的危害,业内人士建议制定专门法,以立法的赋能遏制野蛮装修,无疑值得尝试。
承重墙是支撑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不能私自拆除,这是基本的装修常识。然而在现实中,少数业主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总是对此不屑一顾。鉴于此,进一步完善立法,强化法律责任威慑,以法治为兜底遏制野蛮装修,保障房屋装修安全,自然是题中之义。
经国利民,法是重器。目前,我国规制私拆承重墙这种野蛮装修行为的法律,主要是原建设部2002年制定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虽然总体上对遏制私拆承重墙的野蛮装修行为解决了“于法无据”的问题,但由于该《管理办法》系部门条例,法律层级偏低,约束力明显不足,难以适应客观现实的实际要求。
从私拆承重墙造成的危害后果看,这种野蛮装修行为既涉及对始作俑者民事侵权责任的追究,又需要对其造成的公共安全危害追究刑事责任,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来统筹解决。尽管我国刑法第115条设置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司法机关可依法对造成人员伤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野蛮装修始作俑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由于该罪的入刑门槛较高,量刑的法定要件也较为严苛,对私拆承重墙的不法行为难以最大程度彰显以儆效尤的警示威慑效应。现实中私拆承重墙的野蛮装修行为屡禁不止,凸显了完善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更应看到,私拆承重墙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的责任主体比较多,对这些主体造成的危害后果予以准确定性,以此追究始其民事侵权责任或刑事责任,并为之构建起监管长效机制,均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细化。现行的相关法律规范明显满足不乐解决上述问题的要求,更有必要在国家层面统一立法。
法者,治之端也。面对私拆承重墙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严峻现实,加快立法步伐,以立法赋能遏制这种野蛮装修行为,无疑势在必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业内人士的建议,及时启动房屋安全管理法的立法程序,就野蛮装修中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行政罚款、经济赔偿,以及加重处罚力度等问题,在立法上作出具体完善的制度设计,从而以立法的赋能,让私拆承重墙的野蛮装修不法行为无处遁形。
文/张智全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