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颜值经济”蓬勃增长,人们对医疗美容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也促进了医美市场的发展。但随之出现的非法开展医美服务、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业乱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医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消费者应当用照片等形式固定术前和术后形态,并随诊保管好病历资料,避免后期发生纠纷后难以向医美机构索要病历、检测单等就诊资料,确保维权时“有理说得清”。(4月16日《法治日报》)
医美消费者自己收集和保留好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大有好处。因为医美服务一旦出现纠纷,医美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很可能对自己所犯的过错不认账,此时只要消费者将自己保留的证据摆出来,在事实面前对方就只好认输。因此,每位消费者都不能忽视保留证据的重要性。
但在所有医疗服务中,似乎只有医美服务特别强调“自留证据”。假如其它医疗服务也需要“自留证据”,患者将陷入无法自证的困境。比如做脸部医美手术尚可拍照进行前后对比,做肝移植手术如何拍照对比?医美服务通常只须一两位从业人员操作,资质核对尚有可能,但患者在医院通常得到数十位医务人员的服务,又怎么逐一核对资质?将“自留证据”当作医疗维权的前提条件,患者正当权益将失去基本保障。
此外,医美维权因没有索要和保留好病历、检测单、发票等就诊资料,导致证据不足而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假如这种现象被照搬到其它医疗领域,会产生怎样的后果?事实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医院仅仅因病历资料不全、篡改或伪造病历而输掉官司的案例十分常见。同样是医疗机构,出现如此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原因令人深思。
提醒医美消费者时时保持警惕、处处拍照录音留证,在医美乱象比较普遍的当前,是务实和有效之举。但也要看到,医疗活动中拍照录音不仅容易泄露隐私,而且此举透露出的不信任,让一些医务人员极为反感。更何况,纵使医美消费者个个都是侦探高手,也总会有遗漏之处。医疗的专业性和隐匿性都很强,个人“自留证据”的难度很大。
包括医美机构在内的没有任何医疗机构、包括医美从业人员的任何医务人员,都应该无条件地遵守医疗相关法规,没有机构和个人有置身法外的特权。同样道理,包括医美维权在内的任何医疗维权,都需要个人“自留证据”,但“自留证据”决不应该成为证据的主要来源,即使是调查取证的“小白”,只要受到了医疗的伤害,就应该有可靠的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医美乱象整治、医美维权等,面临不少难题,但走出“自留证据”等独有的困境,则是需要攻克的主要难题。让医美机构得到与所有医疗机构一视同仁的监督与约束,让“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成为医美监管的常态,让没有留证的人也能“有理说得清”,才能切中要害。
文/秋实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