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以买房为由请同事贷款 借钱时还找个“假父亲”做担保 同事起诉要求还款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4-11 17:09

北京的马先生今年36岁,他说,2020年开始,单位一名领导多次以买房名义借款,不仅出示过自己的买房合同,还找来自己的“父亲”一起签署了担保协议。而马先生碍于面子不好回绝,只好借钱。谁知事后竟发现,同事找来签署担保协议的竟是个“假父亲”。他感到被欺骗,于是将同事及其父亲告上了法庭。4月11日上午,北京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马先生诉称,他与杨锐(化名)本是同事关系,2020年3月,杨锐以购买房屋为由向他借款。“我认识他10年,他既是我同学,也是单位里的领导,我就想借给他一万(元)糊弄过去算了,但他很快又把钱还给我了,说钱不够。”马先生说,杨锐称自己名下有房,但买房款还差一大截,于是想委托马先生替他贷款,由他使用并偿还利息。

马先生称,对方还特意出示了自己的购房合同。两人相识了10年,杨锐的名声一直不错,自己便没有多想,和对方去了银行。

此后,杨锐有借有还,陆陆续续让马先生以个人名义替他在3家不同银行贷款共47万元。并在此后偿还了35万余元。

马先生说,可到了2020年年底,杨锐突然从单位离职,他几经周转找到了杨锐。

他说,杨锐为了表示自己还款的决心,称要卖房,但房屋有抵押,尚欠5万余元才可解封。于是马先生又出借了3.5万元给杨锐,之后双方商定由杨锐的父亲作为担保人,并对杨锐父子二人书写15.5万元借条的过程录制视频。

“但之后我发现,视频里签署担保的老人,是杨锐找来冒充的。”马先生说,当自己再试着联系对方时,发现杨锐已经“失联”,于是感到自己又被欺骗了,便将杨锐父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锐清偿剩余借款15万余元,同时诉请由杨老先生对上述借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4月11日,杨锐并未到庭,杨老先生通过线上参加庭审。他说,儿子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自己了,如今身在何方,他和爱人也不清楚。

“这借钱的事儿我一点都不知道,视频里那(担保)人我也不认识呀。”杨老先生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儿子借了钱,莫名其妙地当上了担保人。

杨老先生称,自己对于借钱的细节并不清楚,借款是否被杨锐所用,自己也不知道,杨锐具体还了多少钱,也不知道。

“关于马先生,我也只是听说过而已。”杨老先生认为,借条是杨锐以不正确方式签署的,与本人无关,自己没理由承担还款义务。

实习生 傅洁 刘华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王朝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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