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相关要求,今年7月1日起,市场上销售的全部淋浴器、净水机需加水效标识。销售者若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水效标识的产品,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3月31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建材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当日,在红星美凯龙北沙滩店,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淋浴器、净水机在内的5类商品水效率信息标识标注情况。并对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向商家进行了重点做解读。
“水效标识应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标识。”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执法人员赵梓伶介绍,“根据实施规则规定,沐浴器产品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淋浴器本体最小外包装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净水机产品自出厂前或入境前应加施标识,并加施在净水机本体正面或侧面显著位置;若净水机无外罩,可加施在产品任意显著位置。水效标识应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据了解,水效标识全称为用水产品用水效率信息标识,是指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为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2021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部门制定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的通知》,规定将淋浴器和净水机新增入《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结合前两批,目前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有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淋浴器、净水机五类。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科长张倩表示:根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要求在2022年4月1日前全部加施水效标识,但目录中新增的淋浴器和净水机,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针对这一情况,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增强服务意识,以服务促规范、以服务强监管,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及宣传广度,帮助辖区内各生产、销售企业把握好新规实施过渡期,及时查漏补缺完成整改。
“每年根据工作安排,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也会开展水效标识符合性专项检查及产品抽检,从前期检查结果看,前两批列入《目录》的坐便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均能够很好的加施水效标识,对于新纳入目录的淋浴器、净水机,我们也会继续依据职权打击水效虚标、伪造或冒用、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首都节水型城市建设。”张倩介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