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药品说明书,一行行如蚁般的小字密密麻麻,“让人看得有点头晕”。这是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姜艳玲第一次看到药物硝苯地平的说明书时的“初印象”。当地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药监部门在该市几家药企开展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如今,列入改造试点的相关药品说明书改进版本已经上市。(3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药品说明书是载有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主要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这些信息对患者无疑十分重要,但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中老年患者想看清楚却不容易,有的老年人无奈地求助别人,有的不得不借助于放大镜浏览。
我国正在进入中度老龄化,老年人口的占比越来越高,加之老年人大多患有慢性病,可以说,老年人群是药品说明书的主要“读者”之一,当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不仅给老年人带来阅读困难,还可能因看不清字而存在用药安全隐患。所以,舆论一再呼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适老化”改造。
据报道,江苏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来推动药品说明书改进,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检察官先通过走访群众,发现“费眼的”说明书困扰老年群体,再通过当地药企了解到修改药品说明书并不简单,最后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药品监管部门责令药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适老化”改造。检察建议还提出,零售药店推出提供说明书放大版复印件、用法用量便签等便民措施。经过不懈努力,“改进版”药品说明书已经上市,受到老年人欢迎。这说明有关方面只要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就能收到应有的成效。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正在积极推动让药品说明书的字迹“变大”,这让其他地方的老年人群充满期待。因为最高检一旦部署更多地方检察机关采取行动,“改进版”覆盖的版图就会扩大,如果最高检直接向国家药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望推动全国范围内的药企统一改进药品说明书字号。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但还需明确字号或清晰的标准。
此外,药品说明书还需要多种改进。比如,应该将专业化表述改为“通俗化”。现行药品说明书的内容,都是用专业术语、专业用词来表述,只适合医师、药剂师使用,而普通患者特别是老年人“看不懂”,比如新闻中有老人就表示“字看不清也看不懂”,这也存在用药安全隐患。因为很多老年人自己购买非处方药后根据说明书服用,如果对表述理解有误,就有可能用错药。
再如,相同化学通用名不同厂家药品说明书存在差异性,也令人感到困惑,是否有必要规范,也值得思考。也就是说,改进药品说明书不能只限于字迹“变大”,而是要根据使用者的困惑和需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然后一并改进。这不仅能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也能消除用药安全隐患。要推动药品说明书进行“大改”,需要检察机关、药监部门、药企共同努力。
简而言之,推动药品说明书字迹“变大”,在连云港市已经有成功先例。但还需要有关方面倾听群众呼声,顺应民意,让药品说明书变成更具有人性化成分的“药品温暖书”。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