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起,人民银行首次将“流通中数字人民币”纳入“流通中货币(M0)”中,截至上年末,“流通中数字人民币”存量达136.1亿元。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试点正有序推进。
2023年全国两会正在进行,各类提案被广泛传播。对于数字人民币的未来发展,代表、委员们又有哪些建议?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有关数字人民币的法律法规建设、运营管理完善、特色场景创新依然受到较多关注。
法律法规建设仍受关注
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人民银行《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就已提出,要积极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研究制定数字人民币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数字人民币个人信息保护。
对于数字人民币的法律法规建设,一直以来受到了多位代表的关注。
回顾2022年全国两会,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工商银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王景武都建议,可修订《人民币管理条例》等制度相关内容,明确数字人民币的法偿性;还有代表提出,可制定专门的数字人民币法规或规章。
在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付喜国也关注了数字人民币的法律法规建设。他在名为“关于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提案中提到,可规定数字人民币形式,明确发行法律依据。
付喜国建议,应完善人民币管理职责,重新对法定人民币的表现形式和制作方式等内容在法律规定中进行界定,赋予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同等的法定地位。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上述建议内容基本延续了去年两会多位代表对数字人民币相关法律完善的提议,可见代表们对这一领域的关注。
此外,对于体系的制度安排,付喜国建议,可根据数字人民币的特性,全面详细规定数字人民币的发行方式、流通方式、监管方式等内容,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的法律责任。
“数字人民币是人民币的一种表现形态,其信用基础是人民币,不需要另外建立信用基础,但最终成功与否,还是决定于整体的制度安排。”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晓春此前表示,由于数字人民币在技术上的特殊性,除了一般遵循人民币发行、管理制度外,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特别的制度。
在刘晓春看来,一方面既要明确数字人民币的制作人、制作流程、发行前的管理流程,还要明确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人和发行流程;另一方面从运行管理来看,可明确数字钱包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智能合约功能的管理机制以及与数字人民币有关的会计科目、记账规则和核算规则。
结合地区优势 数字人民币场景再创新
自开启试点以来,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逐渐丰富,不但尽可能全面地覆盖零售端支付场景,还更进一步推出“无网无电”的离线支付功能,更积极开拓至对公信贷场景。
数字人民币的场景应用仍大有可为,尤其是结合试点地区的特色优势,更能积极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商旅消费、民生普惠等场景的创新突破。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吴益强建议,利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优势,结合天津地区产业优势,2023年可在消费券精准发放、教育及服务业预交费用监管、免税商品销售、外国人支付体验等方面发挥数字人民币的科技优势;同时,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抓手,大力度促进消费升级扩容,提升出行、商务、免税等方面的便捷。
天津获批成为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已有一年,各运营机构积极构建数字人民币的消费生态体系。以建行天津分行为例,截至去年末,该行的数字人民币消费累计金额约2856万元,累计交易笔数达223.02万笔。
近期,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天津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消费领域应用场景扩面增量,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试点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
此外,结合天津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吴益强还建议,可在进出口、跨境电商等领域尝试数字人民币应用,从而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