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丨遇职场性别歧视、被前男友骚扰怎么办?法官支招维护女性权益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3-08 16:29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人身保护令司法解释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继修订和出台,家庭暴力行为和妇女权益保护愈加引发社会关注和重视。面临职场性别歧视该如何维权?家务付出能否有所回报?前男友频繁骚扰该怎么办?三八妇女节之际,北京海淀法院公布多起典型案例,为大家支招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身边的“她”。

休产假后拒调岗被终止劳动合同 女会计遇职场性别歧视起诉索赔获支持

王女士(化姓)系某公司会计,2019年4月底开始休产假。产假结束前,该公司通知王女士,公司已经另行聘任一名会计人员接替其工作,计划为其调整岗位,并征求其本人意见。王女士表示不同意调岗。2020年4月底王女士哺乳期结束当日,该公司即以王女士不服从调岗为由拒绝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王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审审理过程中变更诉请为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未充分考虑王女士产假结束后依法返岗的权利,径行安排其他员工代替其岗位,并以此为由提出以调岗为前提续签劳动合同,该调岗事由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王女士拒绝调岗,并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权利义务并无不当。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王女士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官表示,在劳动就业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对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就招录程序而言,用人单位在招录或招聘过程中不得将岗位招录对象限定为男性或男性优先;不能过度搜集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不得要求女性职员入职时进行妊娠测试;不得以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育状况作为招录条件。就女性职工的职业发展而言,用人单位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不得歧视妇女;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女性朋友如在求职过程中或者工作中遭遇上述不公正对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还可以向当地妇联请求帮助或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家务劳动值得尊重 家庭主妇离婚获经济补偿

王先生(化姓)与李女士(化姓)系夫妻,后因感情破裂,王先生起诉要求离婚。李女士同意离婚,但表示自己婚内负担了绝大部分家务劳动,故要求王先生给付经济补偿款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收入、年龄及李女士提交的日常生活照片若干等,李女士确实负担了较多家务劳动,故其要求经济补偿具有合理性。考虑到王先生的收入水平,李女士主张的补偿金额过高,法院对补偿数额进行了调整,最终判决王先生支付李女士经济补偿款5万元。

家务劳动的价值已经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法官表示,民法典实施后,家务劳动补偿不再区分夫妻财产制类型。实行法定共同财产制和约定分别财产制的家庭中,负担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均可在离婚时向另一方主张离婚经济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婚龄、收入、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精力和取得的效益、另一方的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补偿金由支付义务方以其个人财产或所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主张经济补偿一方可提交日常生活照片、相关聊天截图、陪同就医病历等证明家务付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遭前男友频繁骚扰 人身保护令为你撑腰

杨先生(化姓)和丁女士(化姓)原系男女朋友。后杨先生当众殴打丁女士,双方感情破裂,丁女士遂提出分手。但每次拉黑杨先生后,丁女士就会不间断接到杨先生通过数十个不同号码的境外来电骚扰,丁女士无奈委曲求全。此后,杨先生还多次对丁女士实施暴力、骚扰等行为,为此丁女士多次报警。不久后,杨先生同意和平分手并承诺不再骚扰丁女士。但不到三日,杨先生再次连续打电话、发短信,并使用网络恶意拨号软件骚扰丁女士,还向丁女士发送了威胁人身安全的骚扰短信。丁女士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最终裁定禁止杨先生对丁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杨先生骚扰、跟踪、接触丁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

法官表示,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也包括精神暴力,如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谩骂、诽谤、恐吓、威胁、跟踪等。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在事发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并及时向他人求助,包括报警、拨打12338妇女联合会热线、向双方单位、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反映情况、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提起离婚诉讼等。此外,还要有证据搜集意识,及时前往医院验伤,并留存好相关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病历资料等。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身保护令的司法解释,在反家庭暴力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了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主体和条件、家暴行为范围、证据种类和内容、保护令措施、惩治力度等,进一步解决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实践中申请、举证、认定、执行等环节的难题。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暴力骚扰行为不只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男女朋友、离异夫妻都可能会面临暴力困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扩大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侵害行为的适用情形。自此,人身保护令的适用对象不再局限于家庭成员,“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均属于人身保护令的调整后的适用范围。

通讯员 蒙向东 张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王朝
校对/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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