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称为《指导意见》)。
为何要出台《指导意见》?
我国是各类产品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大国。目前在我国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在用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产品设备保有量已超过50亿台(套)。相关产品设备运行能耗高,节能降碳潜力巨大。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重点领域产品设备年运行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约80%。加强这些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有利于减少原生矿产资源开采。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目标?
到2025年,通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市场占有率。与2021年相比,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在运高效节能电机、在运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占比分别提高超过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在用主要家用电器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在运工商业制冷设备、家用制冷设备、通用照明设备中高效节能产品占比分别达到40%、60%、50%。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更加规范畅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先进模式,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到2030年,重点领域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协同效应有效增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部署了哪些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首批聚焦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等6类产品设备,从加快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支撑保障等方面部署了11项重点任务。
其中,聚焦首批实施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用电器,推动相关使用企业和单位开展更新改造。同时合理划定产品设备能效水平。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级),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级)。
此外还要畅通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既要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还要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规划布局一批废旧产品设备高水平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推动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
(总台记者 孙渊)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