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根据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截至1月6日,湖南、江西、上海、黑龙江、安徽等多个省市已经发出了各省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多地法院陆续发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隐藏、不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加上平时生活中,可能也存在对配偶一方的收入、财产情况不甚了解,这导致当事人的举证和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
1月1日,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本案中,该案原告范某某与被告陈某因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同时,原告范某某还请求法院对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衡阳县法院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责令该案离婚诉讼当事人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全面,不得隐瞒或遗漏”。
在河南,1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河南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承办法官表示,向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一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上述难题,也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大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平等保护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节约司法资源。
在黑龙江,1月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黑龙江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本案中,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告王某某诉至南岗区法院请求判令准许离婚。同时,原告王某某还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为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更好地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南岗区法院特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送达双方当事人,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敦促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原告王某某当场填写完毕《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因被告张某工作性质特殊,无法到院进行直接送达,南岗区法院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上海,1月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上海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本案中,该案原告诉称原、被告双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相处多年之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被告间因琐事发生矛盾,但是为了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原告一直未提出离婚。目前二人所生之子已满10周岁,而原、被告间情感始终无法修复,双方感情冷淡,婚姻状态已名存实亡。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更好地审理离婚纠纷案件,上海闵行法院特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书》《保证书》,并于立案当日便送达双方当事人,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敦促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在江西,1月3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也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江西省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本案中,男子龚某某和妻子王某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是,龚某某请求法院判决与王某离婚。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1月3日,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依职权向原告龚某某及被告王某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将视为没有如实申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从各地发布的申报令的内容来看,需要申报的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动产或不动产等。
在未如实申报的后果上,从各地发出的申报令的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不如实申报的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依法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终结后,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且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该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未申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没有正当理由逾期申报的,将视为没有如实申报。
律师说法:可保护弱势方妇女权益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就将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确立为当事人的一项法定义务,财产申报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结合实际案例来看,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解决离婚一方隐匿、转移、瞒报财产的情况,保护弱势一方,尤其是因孩子、家庭而退居幕后的妇女权益,从而减少、降低妇女一方维权、举证难等情况,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保障离婚纠纷审理完成度,以及提高司法审判效率。
赵良善表示,目前财产申报更多的是给财产持有一方(即申报方)设定义务,而未给另一方赋予相应救济权利,尤其是如何让另一方很容易查证申报方的申报是否真实。针对调查取证,虽然我国已规定律师调查令,但是目前律师调查令使用还不普遍,因此,为保障另一方的查证权利,建议出台配套细则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申报实行律师调查令,比如,赋予律师调查令自由,设定各单位的配合义务等等。如申报方不如实申报,另一方可委托律师行使调查令的权利,从而达到申报方积极如实申报财产的效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