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利好!今天起,房贷又可省一笔!这些新规将实施!
上海证券报 2023-01-01 14:03

新年伊始,“房贷族”迎来大礼包!

1月1日,部分存量房贷利率迎来重新定价。对于此前已转换LPR报价方式,并指定1月1日为重新定价日的还贷者,本月起将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在过去的一年中,作为房贷利率参考的5年期LPR报价实现“三连降”,累计下降35个基点,大幅降低了购房者和还贷者的支出压力。

还贷压力将有所减轻

据了解,银行与还贷者约定的重新定价日一般有两个选项:一是每年1月1日,二是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对于选择1月1日为重新定价日的还贷者,依据上年12月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当年全年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12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报价为4.30%。2022年,5年期以上LPR报价一共下降了3次,累计下降了35个基点。

房贷利率是由LPR报价和加点两部分组成,即“房贷利率=LPR报价+加点”。需要注意的是,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涉及LPR报价部分,不会调整加点。

以北京地区为例,目前银行执行的首套房贷利率为LPR报价+55个基点,重新定价后,LPR报价部分将按照4.30%执行,但加点保持不变。对于选择1月1日为重新定价日的还贷者,本月起房贷利率则为“4.30%+55个基点=4.85%”。

以100万元商业贷款为例,按照25年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还贷者月供将下调约200元,一年能够节省支出约2500元。

此外,存量公积金贷款也于1月1日重新定价。2022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

房贷利率还会降吗?

2022年是LPR报价降幅最大的一年,房贷利率实现“三连降”,住房按揭贷款放款速度为2019年以来最快。

为进一步激活购房需求,9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因城施策”下调或取消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跟随下调。

多地首套房贷利率“破4进3”,降至历史低位,限售限购政策放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得到支持。

不过,目前按揭贷款增速依旧疲弱,提前还贷现象抬头,市场期盼房贷利率进一步下行,不仅有望促进楼市回暖,也能降低还贷者的负担。

“高利率按揭贷款不仅降低了居民资产负债表的安全性,也不利于消费的恢复。”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存量按揭贷款的降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贷款早偿压力,进而促进按揭贷款平稳增长,有望推动住房销售尽快复苏。

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近期各项稳经济政策不断加码,为进一步刺激信贷需求、激活主体活力、促进楼市回暖和消费回升,预计2023年LPR仍然存在下调空间。

温彬认为,年初银行面临“开门红”任务,信贷投放亟待发力,LPR调降可有效带动实体融资成本下降,推动信贷扩张。同时,金融支持地产“16条”措施出台后,按揭贷款规模仍在低位徘徊,需要信贷政策进一步配合,推动地产销售和投资回升。

“一季度存在调降LPR的可能,调降5年期以上LPR最为必要。更重要的是通过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降低住房消费者的负担,以稳定居民资产负债表,促进消费恢复。”温彬称。

1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2023年1月起,一批新规即将施行,涉及医保、关税、食品安全、养老等方面。

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比如,对部分抗癌药原料、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原料、镇癌痛药品实施零关税,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用品进口关税。

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栗子、甘草及其制品、大型轮胎、甘蔗收获机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铝和铝合金出口关税。

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启动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本次试点将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10个省(市)开展。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全国目录在增加条目数量、优化目录结构的基础上,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中西部目录在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进一步优化外资区域布局。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20万元

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跨省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政策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对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政策进行统一,明确跨省直接结算时原则上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先预付、后清算”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等。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30年来的又一次“大修”。经过修订,新法由过去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比如,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了对女性职场公平的保护。在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对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儿童购票有变化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手机预装App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要求,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上述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和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进一步确立了这项制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地位。同时还明确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农产品实施追溯管理。

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

国内航线机票燃油附加费将迎来一轮大幅下调。自2023年1月5日起,国内航班燃油费收取标准调整为: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年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8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每位成年人收取燃油附加费40元。这是2022年8月以来燃油费的第三次下调,此前国内800公里以上和以下航段成人旅客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分别为120元和60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将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将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自2020年1月20日我国开始实施严格的传染病甲类防控措施后,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

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马慜 李苑)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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