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27 19:0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12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进一步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在发布会上强调,职业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也不是“低层次教育”,更不是“淘汰教育”,而是特色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既可以升学,也可以就业,还可以先就业再升学,最大程度地拓宽学生多样化、多途径成长成才的通道。”

陈子季表示,《意见》针对“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是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结构布局,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同时支持高水平大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

二是推动中高职贯通衔接培养,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的衔接培养。

三是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四是打通高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专门办法,建立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

为了拓展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成才通道,要建立符合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考试招生制度,支持各省因地制宜制定职教高考方案,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制定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指导意见,支持各省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中职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4)七年贯通、高职专科与职业本科或应用型本科(3+2)五年贯通培养;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雷嘉
编辑/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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