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为全国首部针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专项法规,受到舆论关注。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在各种职业人群中,由于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容易受到感染性、化学性、放射性等伤害,成为职业暴露最多的人群之一,厦门市为保护这一职业人群专门立法很必要。
有调查分析文章指出,针对全国13个省份158所不同级别医院的职业暴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共发生职业暴露事件11116例。再看厦门,13家三级公立医院的11201名医务人员接受匿名问卷调查显示,其中916人发生过针刺伤,发生率8.18%。可见职业暴露程度很严重。
尤其在新冠疫情暴发期间,医疗卫生人员更容易职业暴露受到伤害。比如去年南京一名ICU护士核酸检测阳性,初步诊断是职业暴露感染。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年5月,我国至少发生6起职业暴露案例,涉及各类医疗机构。厦门该立法也为抗疫医护人员提供了立法保护。
那么,厦门市是如何为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提供立法保护呢?从《若干规定》看,在职业暴露培训、职工体检、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特别是明确了职业暴露防护中各方主体的责任范围,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防护保障。可以说这为医护人员撑起法治防护伞。
希望其他地方也能借鉴厦门这一立法经验,为本地一线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提供法治保障,既能让这一庞大的职业人群免受职业暴露伤害,也能增强他们职业安全感、幸福感,进而提升职业忠诚度,从而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稳定的职业技术支撑,也为抗疫增添了新动力。
同时,也期待国家为更多职业暴露人群提供“立法防护”。目前,全国层面似乎只有原卫生部在2004年出台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从该文件名称可以看出,只对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起防护作用,对疫情、放射等职业暴露未涉及。
所以,能否制定“全国版”的医护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专门法律法规,为全国1000多万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撑起法治防护伞,这个问题值得有关方面重视和考虑。显而易见,厦门此次立法既是当地医护人员的福音,也为全国立法进行探路,希望密切关注《若干规定》实施效果。
另外,能不能制定“职业暴露防护法”,覆盖更多职业暴露人群,也值得思考。比如,钢铁铸造工、油漆工、粉刷工、烟囱清洁工等职业人群,由于容易接触致癌物发生职业暴露,人民警察执法中也容易因职业暴露受到伤害等,他们在职业暴露防护方面都应获得法律保障。
立法仅是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作为容易发生职业暴露的人群,自身也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护意识。同时,职业暴露率较高的行业和单位,要加强规范管理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总之,如何减少职业暴露及危害,为职业人群创造安全环境,是管理课题也是立法课题。
文/冯海宁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