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某企业负责人释法
被誉为“世界工厂”的广东省东莞市,以制造业立市,市场主体超150万家,企业超70万家。近年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聚焦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打出“执行组合拳”,让“生病”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当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执行工作中去,找准工作定位,在法治的轨道上运用司法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帮助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东莞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卫东表示。
精准促和 为企业经营“减压”
“当初在园区扎根创业,现在能够继续留在园区发展,真的要感谢法院拉了我们一把。”日前,东莞东城某产业园区的一家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叶先生对前来办案的执行法官曹单由衷地表示感谢。此前,因为产业园公司与房东的场地租赁合同纠纷,使园区内十几家中小微企业面临腾退搬迁的困境,还影响园区企业近200名员工的就业问题。
2004年,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某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某实业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工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某工程公司承租其关联公司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2009年,两家公司的关联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1000万元价格对该地块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交易完成后,某工程公司将涉案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分租给3名租户,该3名租户又分租给其他十几家中小微公司。
2019年4月,某实业公司与某工程公司因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项目投资协议》无效,某工程公司应向某实业公司返还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并支付占有使用费约900万元。
今年6月,某实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各中小微企业租户对此忧心忡忡。“好不容易稳定下来,搬走要涉及客户、租金、人员变动等各个方面,真的折腾不起。”园区一家企业负责人黄先生说。
为妥善化解矛盾,保障各方利益,东莞第一法院积极争取东城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合力构建案件“疏通网”,多次组织当事人对关键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替双方算清法律账、经济账和情理账,促使多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可利用申请执行人应返还的1000万元购地款抵扣执行款,同时与各租户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押金,而各租户可自行与申请执行人某实业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坚持稳住市场主体,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服务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一些涉及众多市场主体的案件中,积极寻找案件执行的最佳“平衡点”,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更是建立了常态化的处置模式:院主要领导跟踪督导、院庭长“挂帅”办理、业务骨干集中“会诊”、院府联动处置等。通过这一处置模式,今年以来该院已妥善执结了涉及众多市场主体的经济纠纷278起。
放水养鱼 为企业脱困“施援”
“现在疫情过去了,再加上市政府刺激消费的有效举措,现在每逢节假日来酒店喝早茶吃饭的客人很多,经常要排队等候。” 东莞市某豪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向执行法官谭添荣“报喜”,但在2021年年初,这家公司濒临破产倒闭。
东莞市某豪贸易有限公司是东莞市石龙镇较大规模的酒店企业,旗下两家酒店位于镇中心地段,共有150名员工。但因为股东之间经营思路分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拖欠银行贷款、工程款等款项共两亿多元,公司部分股东也拖欠近亿元个人债务,被多家法院执行。
2020年5月,其中一名申请执行人向东莞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讨8800万余元债务。谭添荣深入走访调查后发现,某豪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两家酒店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大价值,但如果机械办案,采取强制拍卖措施,不但企业毁于一旦,而且还会导致150名员工失业,引发更多纠纷矛盾。
谭添荣研究后认为,某豪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两家酒店通过多年用心经营,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及良好声誉,只要给予喘息的机会,定能再次焕发生机,于是定下了“放水养鱼”的办案思路。
在执行过程中,谭添荣积极与其他法院进行沟通,共同决定对企业采取“活查封”,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同时,谭添荣运用“法院+”纠纷解决机制,邀请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参与协调和解工作,借力莞商会提供融资支持、产品销售渠道、引入第三方资本等优势盘活企业资产,成功促使被执行人某豪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
3月15日,被执行人某豪贸易有限公司将本案的本金、利息1亿余元全部清偿完毕,公司其他债务及股东个人债务也得到妥善解决。
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立足凝聚社会合力,筑牢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拓展“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相继建立 “法院+商会” “法院+网格员” “法院+异地法院” “法院+律协”等合力解纷、查人找物、异地执行的机制,取得良好成效。
与此同时,东莞第一法院将文明、善意、规范的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当中。执行过程中,东莞第一法院考量被执行人的生产条件、家庭状况、履行能力等因素,审慎适用失信惩戒、限制消费、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避免出现“一刀切”现象,严厉杜绝超标查封和乱查封。今年以来,该院以“活查封”方式执行案件2029件,对符合条件的2364名被执行人暂时解除或暂缓适用限制消费措施。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有困难的企业、个人予以必要的帮助,今年以来,该院针对执行案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70.3万元。
执破协同 为企业重生“输血”
“企业目前经营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困难?”日前,执行法官董泽再次来到新洋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回访。两年前,董泽通过“执转破”程序,将电子产业链条上的这家手机配件企业救活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定期对企业回访,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帮助企业做“法律体检”。
这是东莞第一法院探索建立“执破协同”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活用“执转破”程序,推动“执行不能”的涉企案件清结销账,加快“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有价值的“病危”企业脱困重生,东莞第一法院积极探索“执破协同”机制,试点执行与破产的法官共组“3+N”办案团队,增强执破程序高效衔接,提升“执转破”办理效率。
“我们公司正与第三方投资者紧密有序洽谈,原定的经营项目有望顺利投产开业!”广东某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法官肖丹说道。此前,该水上加油站公司因与合作方关系破裂,无力退还合作款项,未正式开业就被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肖丹调查发现,该公司没有任何可处置的有价值财产,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特许经营行业,经营许可指标极具稀缺性,具有较大价值。
“正常的执行程序已无法执到有关财产,但利用该公司的经营许可指标稀缺性的因素,通过‘执转破’程序,或可达到双赢!”肖丹心里盘算着。
在肖丹的建议下,债权人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后,为避免公司“夭折”以及债权人零清偿风险,执行法官与破产审理法官联合会诊研判,基于该公司的经营许可指标稀缺性的因素,指导管理人引导债权人申请破产和解,同时通过类案援引的方式做通了债务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让该公司得以重返能源“赛道”,通过引入第三方资本投产经营实现再生。
自2021年以来,东莞第一法院办理“执转破”案件53件,涉及标的金额4.05亿元。
优化服务 为企业发展“注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行提速就是为企业“减负”。“近年来,我院持续优化执行工作流程,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提升执行‘加速度’,助力辖区企业蹄疾步稳发展。”东莞第一法院执行局局长刘晓宇说道。
据刘晓宇介绍,在对内的执行机制创新上,东莞第一法院注重执行模式重塑,推动指挥中心实体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办案团队化;建立了“执行110+N”工作机制,组建一支正规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执行110”快速行动中队配合执行,加速案件的执结;同时首创“五二一”执行案件管理体系,将案件分类分团队处理,并针对时间节点、财产处置节点,对案件的办理进行全程监督,提升执行效率。
在对外的执行措施创新上,充分借助智能化手段,让当事人在“指尖”即可参与执行全过程。执行立案时,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即可进行网上立案;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通过对外公布的执行团队微信账号及工作手机号码随时与法官进行联系,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标的物拍卖过程中,通过网络“大数据”精准统计推送给潜在买家,有效提高标的物的成交率、变现率;到案件的执行末期,被执行人可通过电子二维码自行缴纳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可在“微信刷脸” 退款小程序远程领款。
与此同时,东莞第一法院完善主动履行正向引导激励机制,着力营造“不敢赖、不想赖、自觉履行”的诚信社会环境和良性执行生态;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在裁判文书中附带“督促自动履行提示”,引导当事人在执行前自觉履行义务;对有履行能力却不愿意履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预审计”等措施,先礼后兵、刚柔并济,震慑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注重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引导广大企业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主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文/廖蔚 吴晓婷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