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在部分城市集中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涉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以及沈阳、长春、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东莞、成都、西安等20个动物诊疗机构数量超过200家的城市,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宠物诊疗监管协作机制,提升宠物诊疗规范化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有效防范风险、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的动态监管模式,完善科学定价、价格合理、明码标价的价格管理制度。
近年来,部分大城市宠物诊疗发展迅速,在方便城市宠物看病、防范动物疫病传播、支撑宠物经济兴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宠物诊疗机构存在标价不明、过度诊疗、价高质低等诊疗行为不规范问题,宠物诊疗从业人员专业化、机构管理制度化水平需要同步提升。为满足宠物诊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宠物诊疗管理机制,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将加强宠物诊疗机构许可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宠物诊疗活动、诊疗活动超出核定范围、变更从业地点未重新办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等情况。同时加强兽医人员备案管理,重点检查执业兽医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是否经过备案、是否在责令暂停执业期内、是否超出备案所在县域或者执业范围等情况。
此次行动还将强化诊疗行为监管。一是加强疫病防控管理。重点检查宠物诊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处置诊疗废弃物,是否存在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继续从业的情况,执业兽医是否违规操作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动物疫病传播、流行。二是加强病历处方管理。重点检查宠物诊疗机构是否按照规定保存病历档案,执业兽医是否存在不使用病历或者未按规定开具处方、出具虚假宠物诊疗证明文件等情况。三是加强兽药使用管理。重点检查宠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国产产品冒充进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检查宠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兽药、未按规定建立兽药用药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四是加强诊疗服务价格监管。重点检查宠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以虚假折扣、无依据价格比较、低标高结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行动将切实做到对辖区内宠物诊疗机构和备案的执业兽医监督检查全覆盖,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同步开展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指导宠物诊疗机构依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支持和动员兽医行业协会深度参与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有关行业自律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