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消费维权呈现新变化 办卡充值需谨慎
中国消费者报 2022-10-20 20:53

近日,湖南、福建、山西太原消费者组织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投诉分析报告,投诉涉及商品房销售、预付式消费、会议营销等多个热点问题。

湖南:未成年人消费呈现新变化

今年第三季度,湖南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1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29.61万元。在所有投诉中,涉及质量、合同、售后服务、价格、安全的消费者投诉位列前五位。

在商品类投诉中,食品、房屋及建材、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服装鞋帽投诉量位居前五位。在服务类投诉中,投诉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生活及社会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销售服务、电信服务和保险服务。从投诉具体数据来看,儿童用品、房屋、保健食品、财产保险、物业服务、旅游类投诉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综合分析消费者投诉,湖南省消保委总结出今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五大热点:

未成年人消费呈现新变化。主要涉及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等,尤其是个别经营者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屡见不鲜。

消费安全不容小觑。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情况依然存在,例如,食品掺杂掺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等。

商品房销售纠纷攀升。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未能按期交房;房屋出现漏水、开裂等质量问题;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套路多。湖南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会议营销坑老现象仍然存在。非法会议营销活动举办者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容易被所谓免费活动、小恩小惠所诱惑,通过虚假宣传、噱头营销,诱骗老年消费者花费高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福建:预付式消费问题多

今年第三季度,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999件,解决21031件,解决率为72.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9.01万元。

从投诉性质看,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位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

从商品和服务类别看,商品类投诉中,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交通工具类的投诉量居前五;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旅游服务与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量仍居前三位。预付式消费纠纷问题突出。

福建省消委会表示,目前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不签订书面合同、服务承诺兑现差、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办卡容易退卡难、收取高额转让费、主体变更履约难、关店失联无力偿还、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发生纠纷调解难度大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方式,如确需办卡,需做好风险防范,尽量选择周期短、费用低的预付费产品,减少时间过长带来的不可预知风险;查看证照,了解发卡企业的情况,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况良好、服务质量佳、诚信度好的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将服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商家出现大额折扣揽客、停业整顿等异常现象时,及时了解情况,防范商家突然“跑路”。

山西太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

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太原市消协组织共接受咨询1472件,受理消费者投诉2443件,解决2345件,投诉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类,保健品、虚假宣传、汽车维修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家夸大产品作用,虚假宣传和产品维修后出现问题不予处理等。

从占比情况看,假冒问题占18.4%,虚假宣传问题占15.2%,售后服务问题占14.3%,质量问题占13.3%,价格问题占9.8%,安全问题占7.8%,合同问题占6.9%,计量问题占5.8%。

在所有投诉中,服务类投诉为1222件,占总投诉量的50%;商品类投诉为1221件,占总投诉量的50%。

按商品种类来分,交通工具类(476件)、日用商品类(257件)、服装鞋帽类(167件)的消费投诉居前三位。

文/余知都 张文章 冯铁飞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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