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新疆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新疆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伊尔扎提·扎达回答记者提问时称:“我区主要从两个方面强化核酸检测实验室监管,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对实验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应急状态下,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对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首先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时,对核酸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伊尔扎提·扎达说,一是把好准入关。新疆严格对核酸检测实验室和检测人员进行资质管理,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按要求在属地卫生健康委登记备案,经自治区级技术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检验工作。目前,新疆检测任务均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疾控中心承担。从事核酸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过新疆卫生健康委指定机构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PCR检测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保证检测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匹配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二是常态化开展实验室质控质评。新疆会通过飞行检查、技术抽查来检验实验室是否落实相关制度。另外,要求实验室每月参加省级以上室间质量评价工作,由国家或新疆临床检验中心统一发放盲样进行考核,对不按要求参加质评或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将暂停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质评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资格。
三是强化核酸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和排查整顿。新疆建立了每月分级分类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季度对辖区域内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向社会公布巡查不合格的机构名单,可以通过本地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四是对核酸检测机构设立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单位进行绿灯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以及红灯退出的机制。对投诉举报多、质量问题突出、有不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亮“黄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督促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测资质。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亮“红灯”直接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各地也会将相关通报及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伊尔扎提·扎达还说,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我们对实验室的监管就是在日常管理巡查的基础上,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尤其是对日常监督问题较多、检测任务量大或承担隔离点外送样本检测任务的重点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或每日开展巡查,重点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检测样本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检测结果上报是否准确等风险环节,并做好问题记录,防止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文/潘琦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