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寒亭区严肃处理一起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办聚集性活动的案件
当前,全国疫情仍呈现多点频发、局部暴发态势,省内发现多起输入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是每一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但仍有个别人员心存侥幸、罔顾大局,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潜在风险。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规举办聚集性活动案件予以通报。
9月22日,寒亭区某健康咨询公司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报备,私自组织100人以上培训咨询活动,其中多数为省外、市外人员,给寒亭区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调查,该活动主办方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未落实提前报备制度,且对参会人员排查管理不善,信息登记管理混乱、行程查验敷衍塞责,给流调溯源带来极大困难,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隐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红黄牌”警示制度的通告》要求,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活动主办方进行警告训诫,并处2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承担集中隔离人员全部隔离费用,由属地街道挂“红牌”警告整顿。
该活动承接酒店在明知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未在规定时间向商务部门报备,且在处置过程中发现,该酒店还存在未严格要求市外住宿人员履行“潍坊报备”和公安系统登记手续等问题,给疫情处置造成困难阻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五十条、五十六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红黄牌”警示制度的通告》要求,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训诫,并处500元罚款,由属地街道挂“红牌”警告整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经营业主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