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9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情况。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王淑梅介绍,新设南京海事法院,形成包括11家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在内的全国海事审判组织体系,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国家。
最高法先后制定海事诉讼管辖、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和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案件系列司法解释,不断完善海事司法管辖规定,为依法管海治海护海提供制度支持。制定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审理涉船员纠纷等多个司法解释,保障了法律的统一、规范适用。
此外,最高法深入贯彻国家对外开放各项重大战略部署,今年首批发布10个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和12项亮点举措,集中展现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
在外商投资权益司法保护方面,最高法及时制定、修改了外商投资配套司法解释,对外商投资纠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3年至2022年6月,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案件29.5万件。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权益,服务保障稳外资、稳外贸、稳产业链供应链,被收录至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数据库。
长期以来,域外送达难、外国法查明难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涉外审判的难点问题。最高法修改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涉外送达规则、规范涉外送达行为。为方便跨境当事人参与诉讼,最高法发布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的规定,为跨境诉讼当事人开通网上立案、委托见证、查询等服务。广东法院推广“AOL授权见证通”,已经为近2000名境外当事人在线办理委托见证手续,大幅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文/卢越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