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网荐“滤镜美食”是不是广告亟待明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20 15:33

红彤彤的烤馒头夹龙虾、焦褐色的炸肥肠、金灿灿的菠萝饭……看到这些美食图片,来自天津市河东区的邹楷不但没有“打卡”的欲望,反而有点反胃,因为高饱和度的色彩让食物看上去太假了。和邹楷一样,对美食宣传过度现象不理解的人不在少数。近日在多个美食推荐平台上,有不少消费者吐槽,其被宣传图片或者文案吸引,结果吃到的食物与图文严重不符。(9月20日《法治日报》)

自从手机、电脑中出现滤镜软件以来,很多人通过滤镜功能将图片视频变得很美或很有特效,如果仅限于自娱自乐,这么做或许没有“越轨”。但如果将滤镜处理过的图片视频用于商业推广,无疑夸大了产品宣传,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就涉嫌违法侵犯了。如今网络上随处可见的美食类图片视频,不少也增加了滤镜效果,希望通过夸张的色泽刺激食客的消费欲望,但由于画面太假反而让一些人有不适感。

报道显示,多个美食推荐平台推荐的美食图片视频至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大多高饱和度、加了滤镜效果。当这类图片视频“被美颜”,不免会刺激一些消费者的食欲,但消费者“按图消费”后,食品的实际色泽与网荐图片视频反差极大。二是,部分图片视频中使用输液袋等夸张包装装食品,或以大号透明塑料带装很多食物边走边吃,目的是博取眼球、吸引粉丝、增加流量。这两类行为均存在问题。

第一种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很可能触犯了广告法律法规。根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反观滤镜美食图片,则不真实、容易引人误解。而且,《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但滤镜美食图片上基本都没有标注“广告”。

第二种行为涉嫌诱导食品浪费,不符合《反食品浪费法》要求,或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和食品包装标准。比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效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但从许多美食宣传图片来看,相关食品包装并不符合法律要求,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等角度出发,要对这两类行为进行精准治理。

不过,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眼前,即无论是“滤镜美食”类图片,还是输液袋装美食等,究竟是网友自娱自乐,还是一种广告宣传?如果是前者,似乎没有触犯法律;但如果是后者,明显违法违规。如何来甄别、认定这类网荐美食图片视频是不是广告,这对有关方面是一种考验。这与餐饮业探店博主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即探店视频是消费者自主体验分享,还是一种商业推广行为?

针对网络上出现的上述各种涉及食品的图像,有关方面应该先深入调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拿出治理方案,主要是区别网荐美食图片视频是不是一种广告,如果属于广告,就应该依据广告法律法规进行治理;如果不属于广告,也要有相关的认定依据。要指出的是,经过滤镜处理的、背离反食品浪费及食品安全法律的图像,只要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都要加以规范,既要强化平台主体责任也要加强监管责任。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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