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不能拿着手机打电话,我是知道的。但等红灯的时候,也不能刷手机吗?”近日早高峰,上海市民祝先生在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一番据理力争,仍收到罚单——因“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处记3分罚款200元。祝先生认为,这不应简单地“一罚了之”:“首先,很多人对这个情况不了解,应该先普法。再者,批评教育也是处罚的手段,非得记分罚款?”
等红灯也是驾驶过程
停车等红灯时刷手机,该不该罚?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驾驶员都知道行车时有不能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的规定。而对于停车等红灯时能不能手持手机或浏览电子设备,受访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存在不同看法。
“开车时如果有工作微信,等红灯时看一下也无可厚非。”一些市民认为很难做到“完全不碰手机”。多数受访者则认为边等红灯边刷手机,极易影响道路通行效率,也存在安全风险。
停车等红灯时,车辆是否仍处于“驾驶过程”,是这一处罚引起争议的焦点。祝先生认为,他驾驶的车辆因等红灯而处于停车状态,并非在行驶过程中,因此也就不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虽然当事人驾驶的车辆因红灯而暂时处于停止状态,但并不改变车辆仍处于在道路行驶这一连续的过程中。”一名一线交警对记者表示,车辆等红灯时停止时间较短,在路况复杂的路口也未脱离驾驶员的控制,且未熄火,应当认定为处于驾驶过程中。
而在法律层面,对行车过程中能否有刷手机等行为,也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上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也明确,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交通违法记分规则,加大了对“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这类违法情形的处罚力度,从原先的扣2分提高到了扣3分。由此可见,这一行为的危害性和普遍性。
“边开车边浏览手机,是分心驾驶的主要情形。”上述交警指出,开车时浏览手机,不仅会影响驾驶人对信号灯、行人以及路况的判断,而且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因此,在日常执法中,交警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行为已构成妨碍安全驾驶。
测试数据也证明了这一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威胁。公安交警部门的测试情况显示,红灯亮起前如果驾驶人全神贯注等绿灯,并在绿灯亮起后第一时间启动车辆,这个过程约为1—1.5秒;如果是观看手机时突然发现绿灯亮起,慌忙放下手机再挂挡行进,这个过程就会延长至2.5秒甚至更长。由此可见,边等红灯边刷手机,不仅会拖慢路口车辆通行速度,加剧城市道路拥堵;更甚者,如果驾驶人匆忙起步,不利于观察周边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重视“抱怨”中的诉求
在记者的采访中,绝大多数市民都能理解等红灯看手机的危害,也支持法律作出这一规定。但也有市民忍不住“抱怨”。
祝先生认为,大家对“等红灯也不能用手机”这一规定的知晓度相对有限,“交警更应该多点耐心作好解释,也要听听驾驶员的实际困难”。在业内人士看来,如何进行有效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的确是交警需要重视的问题。
“交通违法者的‘抱怨’中,往往藏着违法的根源和合理的诉求。”一名资深交警对记者表示,绝大多数驾驶员对交警的日常执法都很配合,“在这种情况下,市民的‘抱怨’可能是对法律认知的不足,也可能是反映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作为执法人员,应该耐心解释、听取建议。”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交警严格执法“没有错”,“但执法方式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对于初犯者尽量采取教育提醒,避免生硬处罚,更要注意防止‘以处罚量论成果’。”
文/邬林桦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