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以“全面规范、提高质量”为主线,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质量标准完善、办学行为规范、监管措施有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实施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并要求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下达经济考核指标,确保办学质量与学校的品牌声誉相统一。
近年来,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快速发展,为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办学定位不够明确、制度标准不够完善、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不能很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根据《实施意见》对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的部署,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服务终身学习,形成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格局,营造终身学习的清朗环境意义重大。
全面规范,为终身学习营造良好环境。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乱象,要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治理、全面规范。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守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要扭转当前的逐利行为,推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高等职业学校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同时,认真落实相关要求,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控制布点数量和范围,从高校自身进行内部改革。此外,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规定,缓解有的机构营造出来的教育焦虑,使学习者真正投身到学习中,而不仅仅是为了一纸文凭。
提高质量,为终身学习提供有力支撑。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需要全面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的转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其中,硬件上要达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进行落实,给学习者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要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应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教材选用,开发高质量教材,增强教材育人功能,确保学习质量。
资源共享,为终身学习提供丰富内容。今年正式启动了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着重打造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也要把数字化作为重大战略问题超前谋划,充分认识教育数字化转型不是传统教育手段的“锦上添花”,而是一场深层次的教育变革。要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广泛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继续巩固国家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成果,服务终身学习,切实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
此次《实施意见》的印发,是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一个新起点,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供支持,助力实现教育现代化。
作者/杨程,系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研究员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