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通辽警方8月29日消息,日前,随着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浩的劝返成功,内蒙古地区首例跨省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件成功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虚开发票非法获利 畏罪潜逃
2020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6家2020年8月、9月成立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成立后几天内就对外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600余份,金额高达1.75亿元,且这几家企业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经过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对上述企业开票信息分析后发现,其对外开具的600多份机动车销售发票的车辆品类十分繁杂,几百辆机动车中竟然囊括了奥迪、大众、红旗等50多种车型。
此外,汽车产地也极为分散,不仅有产自上海、广州等地的汽车,也有产自美国、日本等地的进口车。这几家刚成立不久、规模有限的汽车销售代理企业,却能代理几十个汽车品牌甚至进口车销售业务,并不符合行业的经营规律。2020年10月至11月间,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右翼前旗也有四家汽车销售公司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700余份,当地稽查人员核实为同一伙关联人员注册开办。犯罪嫌疑人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722份,涉案金额高达1.74亿元后逃匿。
2021年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稽查局和兴安盟税务稽查局向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移送这两起案件线索。由于此案虚开金额较大,案发时间差较长,作案手段隐蔽,区域跨度广,可以说此案是近年来内蒙古地区发生的涉税领域犯罪侦破难度较大、数据研判技术要求较高的一起虚开骗税案件。接到此案线索后,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向分局党委和上级部门进行了详细汇报。在分局党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税务局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启动警税联合办案机制,抽调10名专业人员,组建“8.20”虚开发机动车专用发票案专案调查组,全力侦破此案。
犯罪团伙注册空壳汽车销售公司 使用暗语、行话进行发票交易
专案组侦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摸排,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群发布以能办理贷款为诱饵,骗取他人身份信息,利用骗用的信息委托代办公司支付高额的代办费,注册“虚构经营人、虚构经营场地、虚构经营货物”的“三虚”空壳汽车销售公司。犯罪团伙成员从不亲自出面到办税大厅领取空白发票,而是在微信群或使用特定手机号码与会计公司工作人员单线沟通,让工作人员帮其领取,再由犯罪团伙成员指定位置交付。
该犯罪团伙在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中,使用“暗语”、“行话”进行发票交易。将打印好的机动车发票通过快递公司送往全国。嫌疑人为保障购票方安全,隐匿购票方身份信息及收货地址,会提前将带有二维码标签的快递贴纸拍照给购票方,由购票方扫码填写信息后直接邮寄,严格控制了其犯罪团伙的知情人员范围。犯罪嫌疑人“快速骗取空白发票,快速集中虚开,快速走逃失联”,这使得案件的侦办层层受阻。
发票开往全国31个省市 涉案金额高达3.49亿
由于案发时间跨度较长,会计公司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之后双方均无任何联系,但细心的侦查员通过调取工作人员手机微信添加好友信息发现一个可疑微信号码。通过相关部门落查,发现该微信号此时沉寂并未启用,闪过的一丝希望也就这样破灭。然而专案组成员一直锲而不舍,经过10余天紧盯,此微信号又重新启用。通过信息研判发现此微信号码使用人为江苏籍米某,且在会计公司工作人员处印证,米某正是让其办理注册公司、税务登记等业务的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克服不利因素,以通讯信息为抓手,以涉案银行卡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异地协同办案、警税合作信息共享等机制作用,巡线追踪、深挖细查,精准锁定了犯罪团伙剩余主要成员的具体位置。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在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上饶镇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2022年6月30日,在广东省潮州市某民宅内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之后警方又成功规劝“8.20”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的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浩投案自首。
据了解,该案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督办,通辽市公安局主导,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协同,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主办的一起内蒙古地区首例跨省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案,打掉了在通辽、兴安盟实施虚开发票犯罪团伙2个,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其中4人已批捕,移送起诉1人),共计查获发票1398份,开往全国31个省市,涉案金额高达3.49亿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