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侮辱女性广告 三家名企被罚225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8-19 16:57

“女人的脚臭是男人的5倍”“她不醉,没机会”……曾有多家企业的广告因被指有侮辱女性的嫌疑,引发热议。有律师和团队均对此类广告进行了投诉。

8月1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该律师发布的消息中获悉,宝洁、711门店、妇炎洁及慧康公司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违法广告被处罚款合计225万元。

2022年3月,宝洁有限公司(简称“宝洁”)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文章《女人的脚臭是男人的5倍?不信现在闻一下》,宣传相关产品。随后,这条广告因涉嫌引用虚假数据且侮辱女性,登上微博热搜。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的邓高静律师和团队成员一起整理资料后,于3月28日向广州黄埔市场监管局投诉了宝洁的违法行为。

6月24日,市监局公示调查结果,认定宝洁发布的涉事广告违反《广告法》,罚款70万元。邓高静也在其个人微博发布消息称,宝洁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广州黄埔市场监管局罚款70万元。广州黄埔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3月28日对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最终认定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发布的涉事广告引用的数据、内容未标明出处、不准确、不真实,及利用男女体臭对比发布广告的行为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广告法》规定,依法对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处罚款70万元。

她表示,宝洁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罚款70万元,不仅对宝洁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更是提醒其他商家要遵守法律,尊重女性。

8月18日,邓高静再次发布消息称,她接到樟树市市场监管局电话告知:妇炎洁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案的处罚决定已作出,广告主妇炎洁(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广告经营者(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共被处罚款130万元,其中妇炎洁被处罚款50万元,慧康公司被处罚款80万元,涉事广告有3个违法行为:1、违背社会良好风尚;2、广告引证内容没有来源;3、美白粉嫩效果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

邓高静介绍,宝洁于2022年3月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妇炎洁于2022年5月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711门店于2022年6月发布侮辱女性的违法广告,事件发生后,她的律师团队整理好证据后向各管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各市场监管局均依法受理了投诉,对宝洁、妇炎洁、711门店展开调查。

截至目前,宝洁、妇炎洁、711三家知名企业发布侮辱女性广告的行政处罚结果都出来了,具体结果如下:妇炎洁及慧康公司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樟树市市场监管局罚款共130万元;宝洁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0万元;711门店因发布“她不醉没机会”的违法广告被茂南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5万元。

她希望各商家都遵守法律、尊重女性,用高质量的产品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让消费者为高质量的产品买单,而不是商家为侮辱女性的违法广告买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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