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首日庭审结束 其否认“故意杀人罪”指控 19日将继续开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8-18 21:09

8月18日9时30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此前的一审,南昌中院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表示自己参与实施这些案件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

庭审主要对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进行举证质证

此次庭审,劳荣枝的家人为其更换了辩护律师。庭审现场画面显示,劳荣枝穿着防护服,戴着手铐入场受审。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该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但被法庭驳回。

据央视报道,今天的庭审,检辩双方主要对“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进行了举证质证,劳荣枝承认了“南昌灭门案”中的抢劫、偷窃行为,否认了有预谋绑架、杀人行为。对温州出租屋内杀害二人的指控,劳荣枝辩称只负责了与受害人商谈租房事宜,捆绑、杀害二人系法子英所为。对其拿着受害人存折去银行取钱这一行为,劳荣枝辩称:“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没办法。”

检方以及合议庭分别对劳荣枝进行了讯问,辩护人对劳荣枝进行了询问,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劳荣枝之前的供述与今天当庭陈述互相矛盾。

随后,法庭宣布休庭,19日上午,该案将继续开庭审理。劳荣枝的家属以及记者、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劳荣枝家属:希望二审改判 被害人家属:希望判劳荣枝死刑

上午的庭审结束后,受害者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劳荣枝庭审表现淡定,自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不承认参与杀人。受害人家属表示,希望判劳荣枝死刑。

劳荣枝的家属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今天的庭审他们参与了旁听。劳荣枝的家属表示,他们希望二审能改判。家属更换律师后,劳荣枝说有证人可以证明她是被胁迫的,对方是法子英的朋友,就是法子英派这个人威胁了劳荣枝,但是现在对方却不出面,并说不认识劳荣枝。

被害人“小木匠”的妻子朱女士则表示,18日的庭审她会在家里关注案件的审判情况。二审的话她希望法院能维持原判,她相信法律。

案件回顾

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18岁的时候,她从九江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被分配到九江一所学校。之后她认识了大她10岁的有妇之夫法子英。1996年,劳荣枝办理停薪留职后,跟法子英一起离开九江。1996年至1999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地实施犯罪。他们将家境殷实的男子引至出租屋内,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共杀害7人。1999年,法子英犯案过程中被抓,同年被执行死刑。劳荣枝逃亡20年后,在2019被抓获。

2021年9月9日上午,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法院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审理过程中,劳荣枝认为自己被法子英胁迫,起辅助作用,未和法子英事前共谋,她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宣判后,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

实习生 王东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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